柳景辉计划的两条路线,第二条是有点难的。
一号和二号的发现地之间,相距有80多公里,如果沿着国道线全部跑一遍的话,三五条搜尸犬,半个月的时间都不见得能跑清楚。
这还是距离国道线不太远的情况,要是稍微散出去远一点,排查的时间就更久了。
当然,从命案排查的角度来说,柳景辉的两条方案都是偏于中产阶级水平的,包括第二条,以命案来说,这种成本也是能接受的。
问题在于成本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宁台县肯定不能承担这么大的成本,鲁阳市的话,这不就还需要沟通。
沟通这件事,一方面是要柴通处理,另一方面,其实也要鲁阳市局想得通。
江远等人也不是太着急,案件刚开启,其实本来就需要一段时间,让大家了解了解案情的。
倒是柳景辉提出的第一个方案,江远派出了8个人,组了4个队,前往鲁阳市出差。
这8个人当然做不到事无巨细的排查的程度,但应该能够帮助划定一个范围,为接下来的大部队的排查奠定基础。
否则,一群人两眼一抹黑的跑过去,那也是浪费人力。
柳景辉也回长阳市报告去了。805案也是省厅挂号的案子,没有督办,也是怕把鲁阳市局给逼死了。
江远继续阅卷,反反复复的看照片。
尸体和现场都没有,基本也就只能靠卷宗来破案了。
积案难破,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如此。时间是痕迹最大的敌人,法证学的基础罗卡定律所言「凡有接触,必留痕迹」,唯独有时间,能够悄无声息的将痕迹送向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