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兴奋之后。
大家伙不免忐忑了起来,用脚想想也能知道,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
嘉行凭什么为旁人做嫁衣?
后面恐怕还有真章。
“只要是愿意参与到节目制作,那就意味着同意在成团后,将旗下艺人的合同暂时转到团队三年,也就是说,这三年期间,艺人以团队活动和嘉行指挥为基准,有一半的收益权归原公司所有,三年后,人归原司。”
徐嘉提出这个条件,就是为了不重蹈前世的覆辙。
前世那么多偶像成团节目,到最后都闹得雷声大雨点小。
根本原因就在于原公司的插手。
他们一边看重团体带来的名气和利益,一边想要疯狂挖掘艺人的价值。
这样就会造成,团队活动与公司活动之间的冲突。
徐嘉提前堵住这个窟窿,至少能保证三年内这个团队的价值,被他给挖掘到最深。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三年的时间,足以磨平许多印记。
到时候这些个艺人心在哪,可就说不定了。
众人听到徐嘉开出的条件,一时间议论纷纷,拿不出个主意来。
“按徐嘉这么说的话,岂不是成团后,艺人不归公司掌控了?这怎么能行?”
“就是,而且作为原公司,还只有五成的收益,吃相未免太难看了。”
“咱们一起抵制,至少这三年的合同,要拉到一年去。”
“呵呵,可笑至极,一个个以为自己会是跟嘉行合作的公司,没听见徐总说嘛,只有九个名额,不如想想自家的艺人能不能挤进去吧。”
“嘉行出那么多资源去捧团队,这三年一半利益可不是小数目,真要是有能耐,还用把艺人推到这节目上?要我说,倒不如借嘉行的鸡下自己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