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沙漠之鹰与手里剑(3 / 4)

这是一种名叫“弗里嘉子弹”的炼金装备,弗里嘉是北欧神话中主神奥丁的妻子,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光神巴尔德,让世界万物起誓不伤害光神,所有东西都发誓了,所以即使投枪投向光神都会自己避开。

这种炼金弹头击中目标时,会迅速粉碎汽化不会伤害到人,只会留下血一样的痕迹,里面混有的微量麻醉剂会让人立刻昏迷。这也是学员们外出公干时的必备道具,混血种们只有在对阵龙族时才会起杀心,其余时间他们大部分都不太张扬。

“到了酒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上防弹衣,被不长眼的流弹击中可不是闹着玩的。”恺撒把手提袋甩给路明非:“里面还备了一支Awm狙击步枪,以及楚子航的‘村雨’。诺诺的话,我为她准备的是一柄柯尔特手枪,等她来了你们交换也行,总之交给你保管了。”

“得令。”路明非紧紧抱住了胸前的背包,无论是冷兵器还是热武器,此刻都能给他莫大的安全感。

……

“糟糕的品味。”恺撒仰头,看着车窗外的一栋刷着淡橘色油漆的五层建筑,这就是他们即将入住的酒店。

“在这里可算是很不错的酒店了。”欧萨斯笑着说:“我们得从后门进,前门有安检,你们过不了的。”

“好。”恺撒应了一声,从兜里抓出一把美金塞给欧萨斯。

路明非坐在车内,看着欧萨斯把美金分出一半递给了后门的保安,然后向他们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可以进酒店了。

进酒店后绕路来到前台,在恺撒出示护照之后,他们从前台的工作人员那里领到了一枚304房间的钥匙,直奔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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