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名衙役连声称是,推搡着于大山和宋氏就离开了这里。
于大山又回头看了一眼穿得干干净净,面容好看的方氏,内心一阵懊悔。
若不是自己鬼迷心窍,他现在也是这城里有钱的老爷了。
三千两的宅子,三千两的宅子啊!
这可是他这辈子都没敢踏足的大宅子呢。
看了一眼灰头土脸的宋氏,于大山此时的心里,竟是升起了浓浓的厌恶。
自己那些年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没脑子没长相的蠢妇!
现如今与那方氏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离开了他,方氏过得舒心开怀,不但吃得好穿得好,就连那发黄干枯的皮肤都是白净了不少,脸皮看着比那宋氏要耐看精致,还年轻许多。
想起初迎方氏进门时,那方氏可是很好看的,惹得村里那些光棍汉垂涎了许久。
可就是这么一个老婆子,却是被自己和离了。
今日看见他,老婆子连看他一眼都没看,让他既恼火,又懊悔。
自己还真是跳过肉案吃豆腐,得不偿失啊!
回头看了一眼红红火火重新张罗起食客的方氏几人,于大山禁不住攥紧了拳头。
不行,无论如何,他都要想办法重新挽回老婆子的心。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都是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了,自己服个软,她还真能将自己给赶出来吗?
打定主意,于大山禁不住直起了腰杆。
服个软算什么?只要能当上富家老爷,哪怕她就是将唾沫啐到自己脸上,他也能够忍受下来。
等收了铺子,洛轻姝便回去和于成志继续搭建起了那十亩田周围的温棚。
地里的萝卜长得很是茁壮,绿油油的,看着十分喜人。
宅子各处的水井都是加了灵泉水的,不但养人,还养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