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孩子们长得快,哪怕是一两个月,那衣物看着也会短上一点,看着不够精细。
这里是皇城,虽无那攀比之心,但总不好在衣着上让别人笑话了去。
尤其是于连伟。
许是以前轻简习惯了,身上的衣物只是一件普通棉布长衫,皇城之人又惯会以衣着去敬人,有些细节的东西,马虎不得。
“走吧,姐姐带你们去买几件新衣物。”
家里人以及马赫壮等人也需要添置些新衣物了。
于连伟吃瓜的手一顿。
“表姐,我这边衣物还多着呢,都是娘亲在我出行前新买的。”
这棉布衣物穿着吸汗还耐磨,不穿个三五年他可真舍不得扔。
“这衣物你平时干活时穿穿便可,招呼生意时穿得体面一点,别人才不会看轻于你。”
这就是人性,历来是先敬衣,后敬人。
再说了,于小掌柜日进斗金,还怕花费这点小钱吗?
银子挣来就是用来花的。
于连伟听表姐如此说,再联想起那些与他虚与委蛇的人的眼神,顿时便明白了这个道理。
“行,表姐,咱们现在有银子,这就去花费花费。”
来皇城两年了,除了满脑子的生意,他还真没逛过成衣铺呢。
这边的铺子有着五个小伙计与一个账房先生,自己离开一会儿也不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