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着一种粤语说着,老板也是赶紧回了两句:“没事儿没事儿,他嗓子不舒服,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啪——!
这鸡冠头青年一巴掌就是扇了过去:“老子没问你!我在问他!”
有些人就是这样,喝了酒就感觉人人都应该怕他,加上他们又有七八个人在一块儿,那做起事儿来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甚至也不担心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反正有人会给他们善后。
“是不是我们好久没有在这儿闹点事了,让周围的人都不知道我们是谁了?!”另一个寸头青年指着莫海沉声说道:“外地来的啊?!”
莫海端着酒喝了一口:“江州来的!”
“个乡巴佬,刚刚咳嗽什么意思啊?!不服气啊?!”这寸头青年没好气的说道。
纹着身,撅着腚,这大腿看着还没有莫海手臂粗,简直就是典型的精神小伙,不过做生意的真的最怕的就是这种人,狂起来那是不管二五八万的,愣头青而且下死手,栽在这种小屁孩儿手里真的是最窝囊的。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怕这些小混混,尤其是这种刚出社会没多久的,浑身是纹身,染个黄毛,光着膀子自认为很帅。
可莫海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儿瞧过这几人,只是淡淡的说道:“吃东西不给钱,这是哪国的规矩?!”
带头的那个青年比较高,一米八五的身高,长得也是比较壮硕,一身的腱子肉,平时估计也是喜欢运动的那一种。
“规矩?!呵呵,我告诉你,在这一条街,老子的规矩就是规矩!这钱我敢给,你问他敢要吗?!”这壮汉指了指旁边站着的店老板冷声说道。
言语之中那都是威胁的意味,这钱你就是放在桌上,那这店老板也是不敢拿啊,拿了这一次钱,那以后除非就别再这儿做生意了,否则做一次砸一次。
店老板也是连连摇了摇头:“不不不,水哥你这说的就见外了,我们老乡嘛,老乡见老乡,吃饭这不是正常的吗?!再说了,以前你们也很照顾我的,自从你们来这儿之后,这一片都没有人敢来这里闹事儿的,超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