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开庭,双方律师你来我往,陈旭东那边的诉求就是让慕早早净身出户,并让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温谦早就见识过这一家子不要脸的程度。
闻言。
他当即把查到的资料呈到法官面前,并说,“所谓的一百万债务,根本就不存在,这一百万,是陈旭东工作后赚的钱,后来转给陈父陈母,再由陈丽取出,存到自己账号。实际上,这一百万,是陈旭东自己的钱。”
对方律师辩称,“温律师也说了,这笔钱是我当事人婚前自己赚的钱,他自己赚的钱,自己当然有权力支配。陈丽是我当事人的姐姐,为了供我当事人上学,早早辍学,所以我当事人工作后赚钱赠予姐姐,没有不妥吧?”
“赠予的行为完成之后,他恰好要买房,需要钱,再从姐姐那里借钱买房,没有不妥吧?”
温谦问,“既然是赠予,有书面协议吗?”
对方律师,“没有。”
“那怎么确定是赠予呢?”
陈丽立马嚷嚷起来,“那笔钱就是我弟弟送给我盖房子的,我们全家都是证人,还需要什么书面协议啊。”
温谦拧眉。
真论起来,这笔钱是陈旭东的婚前个人财产,他怎么处理,确实是他自己的事情。
如果他们家一口咬定这笔钱就是赠予给陈丽了,那他们这边的情况就很被动了,毕竟,婚前财产人家有自主处置的权力。
而房子是婚后买的。
借条也是婚后才写的。
虽然整个过程充满了卑劣的算计,但人家走的每一步又都是合理合法的。
“没事的。”
慕早早知道这事儿较起真来,她只能博个同情分,怪只怪她自己识人不清,她是半点都不想再跟陈家人纠缠了,于是跟温谦说,“他们说是借款就是借款吧,大不了房产上让让步,就当我交学费了。”
“……”
温谦不说话。
这样未免太便宜陈家的人了。
似乎猜出他的想法,慕早早冷笑一声,“我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我的验伤报告已经打印好了,离婚案结束了,我就找律师给他们送律师函,让他们怎么吃我的,怎么原封不动的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