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姜月瑶的选择(求追读)(3 / 4)

“你是报案人陈泽言对吧?麻烦做下笔录,说下当时的事情具体经过,我们还要拷贝你的视频资料”

“至于你身旁的应该是人证姜月瑶对吧?也需要做下笔录!”

姜月瑶一脸呆萌,自己怎么就从从犯变成了人证,大概是陈泽言有操作吧。

不过这样她的风险确实降低了,如果认错态度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免除处罚。

“警察叔叔,我问过我家律师了,我的车身划损金额已经超过了五千元,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立案的话,林谦是不是还要判刑?”

做完笔录后,陈泽言问了李康达一个问题。

李康达想了想,说道:“这个主要取决于你这个被害人,如果你接受私了,又不想毁了你们这个同学的话,那我们也可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如果我不接受私了,一定要追究呢?”陈泽言笑着问道。

听到陈泽言的话,原本内心松了口气的姜月瑶顿时紧张起来。

李康达苦笑道:“如果你一定要追究的话,他可就惨了。”

“故意毁坏财物罪则要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两个量刑档次,数额达5元以上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为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泽言笑着点点头:“谢谢李警官,那我出去透个气考虑一下。”

李康达点了点头:“你尽快想清楚吧,这个案子今天就要结案,如果晚了他就只能坐牢了。”

陈泽言走到警局内的院子里伸了个懒腰,惬意的抽着香烟,随后看向身后慌乱无比的姜月瑶。

“月瑶妹妹,想必你也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我可不缺他那点赔偿钱,如果我追究刑事责任,不接受私了,那他就要进去几年了。”

听到陈泽言的话,姜月瑶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泽言哥哥,林谦他只是一时冲动,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你就饶了他和一次吧,不然他的人生就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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