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尼克也大概了解了一下自己的处境,这对于一筹莫展的他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了解更多的情况下,回忆自己所能够想到的一点东西,至少知道自己是谁,是干什么的。
“这么说,我们现在所处的大陆,大部分被人类所占据着,而小部分被精灵和兽人控制着。”尼克坐在院落中的一块大石头上,若有所思的说,:那么,人类是什么样子的呢?他们长得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经过这一期的接触,他已经知道了,眼前和身边的那些人,都是一个种族——哥布林族,也就是“地精”的意思。并且,不知什么原因,她把自己也当作了地精,这也正是她为什么会救他的原因,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人类,说实话,我也没见过,但是我从书籍上了解,他们与我们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他们的个子比我们高,他们大概有七尺,不,八尺左右。而我们只能到六尺。”海若将手臂伸的老长,想要比划出个大概,但还是不够高,他只能叹一口气:“尼克,要知道,人类天生就适合战斗,我们却天生就没有任何的能力。这也是我们族为什么没落到这种地步的原因。“
并没有经过谁的同意,海若就自作主张的给尼克起了一个名子——南*戴德*菲尼克斯。海若说,这个名字取自于上古“落日之战”时期的一种神兽的名字。而海若似乎又嫌这个名字太长,只叫尼克,对此尼克也不置可否。
“那平时人类是怎么生活的?”尼克现在是满脑子的疑问,“人类,他们是什么样子的,我还真想见一下。不过听说你们很久都没有出去了,是吗?”尼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他说到人类的时候,总觉得这个词比较拗口。可能是还不熟悉语言的缘故吧,他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哦,母神在上,你可别乱往外跑,现在的我们对外面是一无所知,如果出去,那只能是死路一条,难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的事情了吗?”海若听了尼克的话,大惊失色。
尼克当然没有忘,海若跟他说过,他们地精一族,曾经也是辉煌过的。大概在三万年之前,那时大陆上还没有那么多的种族,只有精灵族与兽人族。那时是兽人族统治着高山与平原,而精灵族统治着森林与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