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莫愁剑(2 / 4)

他运起童子金身,浑身金碧辉煌,犹如铜浇铁铸,身边呼啸而过的荆棘刺藤如毛发略过,他毫发无损。

而且耐力明显很强大,这就是童子功带来的能力,每本内功心法都有他的独特之处,不管功法强弱,只要它的闪光点用在恰当的时机,那就是救命的本事。

运气很好,沈浪要去的地方不是很远,二十里的路程左右,他停了下来,前面有一个小镇,叫做发财镇,镇上以制作棺材出名,里面的棺材店铺可谓是遍地开花,琳琅满目花里胡哨。

这个镇有一个家族掌控,那就是伊家。

伊家擅长掌法,家族有一门绝技威震江湖,叫做《腐尸掌》。

掌法毒辣,普通高手轻易不敢招惹。

奇怪的是,沈浪深深看了眼前面的镇子,但他似乎没有进去的习惯。

他找了个高处的土坡,居然就那么趴在那里了,随手摘了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吊儿郎当的模样,高手风范全无。

朱七七和白飞飞一左一右趴在沈浪的身边,这副画面真是喂狗啊。

后面的大狼狗赫连凤几秒钟就被喂饱了,还打了饱嗝,“长的俊俏就是好,武功高更是吸引美女的不二法则啊,啧啧,可惜沈浪你不是风流公子,人家喜欢你,你还不知道,或者,你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喜欢的是谁,一个古灵精怪心地善良的朱七七,一个神秘莫测美艳动人的白飞飞”

“电视剧里面看你选择了朱七七,应该就是偏向喜欢单纯天真的女孩吧,有心机的女人,哪怕知道那个女人真的很喜欢你,你也有那么点动心,但你不喜欢被隐瞒,一个藏满了秘密的女人,再好你也不想接受”

赫连凤感觉颇为惋惜,他倒是挺希望沈浪和白飞飞在一起的,感觉挺般配的,可以造化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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