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来到飘花山庄(1 / 4)

“凌孽,我想邀请你加入我的天神会,话不多说,我们来打一场,如果我赢了,你就加入天神会,如果我输了,我的血随便给你吸!”

“我知道你修炼了血魔书,副作用和幽灵一样,喜欢吸血,但同样的,你的副作用至少保持和一般人一般无二,差别不大,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幽灵之身还能让你免疫物理攻击,从这方面看,你还是赚大了”

赫连凤一口气说完,静静的看着凌孽。

凌孽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惊讶道:“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还有你怎么进来的?难道你杀了天地双尊?”

凌孽涌现一丝怒意,天地双尊好歹也是飘零岛的人,怎能让外人随意杀死?如果这个家伙真的杀了天地双尊,还加入天神会?去他的天神会,他现在要虐杀这混蛋。

“我没有杀天地双尊,点穴了而已,不要浪费时间了,我们打过一场,再说不迟!”赫连凤摇头。

凌孽冷哼:“你很嚣张,希望你有嚣张的本钱,不然等下你会死的很惨很惨,自己送上门来被我吸血,你是够蠢的!”

赫连凤率先动手:“先打服你!”

凌孽冷哼:“狂妄!”

他用的是龙象神功,龙象神功只有飘零岛历任岛主才可以学习的绝世神功,但凌孽作为老岛主凌千愁的儿子,自然学到了。

说来凌千愁也做过金面侍卫,第一任金面侍卫是奇侠陆争,然后是飘零岛岛主凌千愁,后来是主角林屹,赫连凤也机缘巧合得到金面侍卫服饰套装。

金面侍卫只是称呼,并不是真正的侍卫,而是看在皇帝的人情份上,保护他几年,相当于最巅峰的大内高手。

不是谁都可以做金面侍卫的,每一个金面侍卫都是那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堪称第一人。

赫连凤领教了龙象神功的厉害,也尝到了凌孽幽灵之体的变态,他很羡慕自己若是也有一种非凡的体质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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