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做梦。
余琛深吸了一口气,爬起来煮了一碗白粥,咕噜咕噜喝完以后,揣上这些年攒下钱财,下了山。
自打他当了这清风陵守墓人以来,每月官府会发些银钱,加上余琛平日里会扎一些纸人卖给祭拜先人的百姓,也能存下一些铜板儿。
不过哪怕有钱,也是省吃俭用,为的就是在半年后的流放路上,有些个盘缠能孝敬差吏,不至于成了流放路上的一缕冤魂。
两世为人,又听县里那些江湖人各种吹嘘,这些点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下了山,鹅毛大雪依旧,放眼望去,一片素白。
或因天气恶劣,哪怕日上三竿,县城里也没什么人在。
余琛裹紧身上老旧的大袄,直奔春风楼而去。
春风酒楼,渭水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乃是县内最大,最豪华的酒楼。
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商贾大富,每逢重要日子,都要在这春风楼摆上一桌。
跨过门槛儿,踏进春风楼,立刻有机灵小二迎上前来。
见是余琛,小二当即一愣。
他认得余琛。
渭水两座坟,清风明月陵,清风任狗啃,明月照贵人。
如这俚语所言,清风陵便埋的是穷苦百姓,作为同样身在底层百姓,但凡近些年在清风陵祭拜过先人,都会对眼前这个年轻的看坟人有点印象。
更不要说,当初第一次见这少年的时候,小二心头就有一种感觉。
那同样是一个大雪天,万籁俱寂。
小二与余琛一面之缘。
那一刻,小二只觉得这个少年,比无声的陵墓,比土里的尸骨,比那寒天冻地,还要来得死寂。
那是没有任何一点期望的颜色。
那个时候,他就记住了余琛。
“客官,吃点儿啥?”毕竟是春风楼的侍者,职业素养所至,小二很快回过神,笑着问道。
“一盒桂鳕鱼,带走。”余琛掏出一串铜钱,交在小二手上。
但尽管面儿上平静,心头却也是一阵肉疼。
春风楼的桂鳕鱼不是什么硬菜,但既然在春风楼,也绝不便宜,价钱要余琛两个月才能攒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