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余琛展开度人经,金光闪烁之间,鬼魂就被摄了进去。
先前,余琛和搬尸人闲聊时,也聊到了这鬼魂的尸首。
据搬尸人说,这是今早清晨从邻水街的河畔捞上来的,发现尸体的是个挑夫,他看见冰面儿边上有团东西,还以为是什么好玩意儿,凑近一看,竟是个脸色青白的死鬼,双手还死死抱着一只靴子,当即直接吓没了三魂七魄。
赶紧报了官。
邻水街捕快林一来得很快,带来的验尸人一验,立刻便晓得了是被淹死的,身上各处还有被殴打的痕迹。
只是,这尸体手里那靴子,却并非尸体自个儿的,而是别人的。
当即,捕快林一得出结论。
这靴子,很有可能就是行凶者的。
而大夏风俗,讲究个尽早入土为安,一般不复杂的案子,只要尸体验清了,方向锁定了,基本就会先把人埋了。
——这些,都是搬尸人被叫过去搬运尸体的时候,听那些衙役说的。
紧接着,度人经卷首之处,烟熏灰字浮现。
八品凡愿
死不瞑目
时限∶十日
事毕有赏
然后,尸体一生的走马灯在余琛眼前亮起。
且说这尸体姓张,平日都被人称张三儿,乃是邻水街一茶铺老板。
并且,在邻水街小有名气,所以在认尸时,捕快林一压根儿没废多大功夫。
当然,张三儿出名的原因可不是因为茶泡得多么好喝,而是因为他有一个身材婀娜的貌美妻子。
难得的是,这张氏虽然生得美艳,但却不像那谋害亲夫的酒家女一般狠毒,反而与丈夫同甘共苦,将茶铺经营得不说风生水起,但养家糊口绝不是问题。
按理来说,张三儿生活应当是相当美满的。
但意外,发生在半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