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登闻鼓响,整个京城都为之一震。
皇上登基之初,命人在朝堂外设登闻鼓,允许百姓击鼓鸣冤,直接向朝廷申诉。
但为了避免什么阿猫阿狗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来击鼓,所以也设定了严格的规定。
申诉者,必须要经历滚钉板,烈火灼烧之刑,方能面圣。
宣室殿。
大家都听到了外面震天的鼓声,都觉得很是震惊。
“何人击鼓?”
回话的,是登闻鼓院的理事。
“回皇上,那人自称有天大的冤屈要向皇上控诉!”
“京城设有刑部、京兆尹,最不济还有地方官员,为何不向他们控告,竟然要去击响登闻鼓?”君明灏显然很是不解。
“因为……他要控告之人位高权重,普通官员不敢得罪,所以只能一纸诉状告到皇上面前。”
能引得百姓不惜承受酷刑也要控告申诉,想必那人定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
这样一个人,并且还位高权重,君明灏想想都觉得无比愤怒。
“他要告的人是谁?”
“下官……不敢说!”
“说吧,朕恕你无罪!”
即便如此,理事还是吓得脸色惨白,满头大汗。
看到他这副样子,众官员都极为不解。
既然都已经告到了皇上面前,那人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了,至于吓成这个样子吗?
难道此人正在朝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