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双怎样的眸子啊,如同大自然鬼斧神工般雕琢而出的清澈眸子中闪烁着莫名的光彩。
戈尔从中读出了很多:不甘、愤怒、勇气与希望,却唯独没有恐惧与屈服。
“孩子,你不适合兽王之道,因为你从来没有平等的对待过那些高贵的野兽,他们并不是我们的盘中餐,也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他们的生命同样珍贵…”
这一刻心中的天平彻底偏转,他终于明白了父亲对他说的那番话。
他决定了,决定像父亲那样,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要解放这只美丽的生物。为了自己,也为了不让自由不屈的荣耀蒙羞。
没有权衡利弊,更没有为什么,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的话,那戈尔只能说:我们很像,我们是一种生物。
‘不自由,毋宁死。’
‘不胜利,毋宁死。’
看了眼面前七八个比自己块头还要大上不少的半人马强盗,戈尔将任务日志放回行囊,然后默默从腰间抽出两柄锋利的手斧,这是他父亲留给他为数不多的遗产。
轻抚着斧柄上雕刻的兽人语,那是父亲生前伙伴的名字。
火绒,一只比儿时自己还要高大雄壮的座狼,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但他还清晰的记得,那只可爱的大狗有着一袭火红色的美丽皮毛。
这一刻,戈尔发起了冲锋。
loktar'ogar!
……
戈尔不记得自己身上多了多少道伤口,他只记得他用父亲的手斧砍掉了三个杂碎的脑袋。
如同小溪般的滚烫鲜血汩汩流淌,不一会就在地上形成一个小小的湖泊,焦黑的皮肉散发着烤肉的香气,那是被闪电魔法撕开的伤口。
戈尔终于倒下了,倒在修玛的笼子旁。
这一刻,他们距离不到十公分。
昏迷前戈尔再次看到了修玛的眼睛,就像为他哀悼般,黑色雄狮的眼中流露出一丝伤感的情绪。
“不要为我难过,我的朋友。这是一个战士的选择。我想…父亲会为我骄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