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觉得该死的人,最好让他死了,或者让世人觉得他死了。
大乾朝,某年某月某日,锦衣卫指挥使江呈书所说。
洛寒天简单和小厮交流了几句,询问了一些情况离开了酒馆。
就在他前脚踏出酒馆的时候,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洛寒天不认识他,但是他见过他,就在刚才。
年轻人就是那个卖书的人。
洛寒天停顿了一下,回首一剑砍掉了他的头颅。
年轻人应声倒地,四座的客官吓得大叫一声后,纷纷四散而逃。
小厮明显一愣。
“把他兜里的银子拿出来,我的。”
丢下这句话,洛寒天一句话都没有解释,离开了酒馆。
家里揭不开锅的人,是不可以来买醉的。
这是洛寒天对自己帮助的人带有恶意的偏见。
洛寒天不在乎小厮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报官也好,毁尸灭迹也罢,那都是他的事。
暗桩自有暗桩的本事,无人会比暗桩更会隐藏自己的身份。
洛寒天觉得自己该做的,都做了。
他又不是救苦救难的菩萨,给了世人恩惠不需要报答。
给的钱既然是让你吃饭,你非要喝酒,那可就对不起了。
洛寒天兜里的钱,他浪费可以,你不可以。
洛寒天最讨厌这种颓废而又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书生,将来多半就是误国的货色。
耽误了一会儿功夫,洛寒天再次来到李家车队不远处时,他们正打算启程。
按照李家之人的习性,不该这么快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