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朝廷应该给霍家正名:霍家有功于交趾,应该给霍娇龙一点补偿。
这种事情,宣王爷很懂。
他痛快地点头:“我回去后就择日迎娶霍小姐。”
陈怀瑾看了霍娇龙一眼,看到她眼底的不甘,却还是视若无睹,拱手行礼:“若宣王没有别的事情,那陈某就告辞了。”
宣王怎么可能放他就这么走:“等等!”
“还有何事?”陈怀瑾看向宣王。
宣王指了指疼得满地打滚的手下:“还请忠郡王将解药给他们。”
“哦!忘了……”陈怀瑾装模作样地拍了拍额头,从自己的空间宝器中将解药丢给宣王,“一人一颗,吃下就有效。”
宣王接过后,随手丢给了在地上蜷缩成虾米的手下,又看向陈怀瑾:“我还要一个东西。”
“什么?”
“忠郡王手下那个猎户的兔子。”
宣王语气笃定地说完,指了指独臂阿宏:“他那个儿子知道在哪儿。”
陈怀瑾想了想:“成。”
陈怀瑾往后看了看。
黑衣人分开了一条道,将后面的肖洛依露了出来。
肖洛依还是那副猎户妆扮,黄黑的小脸干笑着,手里拎着一只刚被掐死的兔子。
“这个?”
宣王看向那肥硕的兔子,眸光火热了起来:“这种兔子再来五只,我保证一旦事成,只要我在一天,交趾就不侵犯大业边境。”
陈怀瑾微微蹙眉:“这兔子是我大业用各种灵药秘方养出来的,产出极其有限,宣王张口就要五只,也太贪心了。”
宣王一听这话,竟然觉得好有道理:只有用灵药秘方养出来的兔肉,才可能会有那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