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翻看着,已经入了谜。
从来没有想到借着庆叔的手札回忆那些是这样的有趣。
忽而,他怔住了。
确切的说是看到一段话怔住了。
这段话的笔迹与别的字句的笔迹也是一样的,都是庆叔的笔迹。
但是吸引厉凌烨的却不是一样的笔迹,而是文字,还有文字墨水的颜色。
很多年前记录的字已经稍稍的有些模糊了。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字了。
但是这一段话一看就是最近这几个月写的。
庆叔喜欢用钢笔写字。
钢笔不同于圆珠笔不同于水笔,钢笔水更稀释,写出来的字更有立体感更有美感。
只是因为用钢笔要经常抽钢笔水,也就是要常备着钢笔水,用光了钢笔水就要充,就很麻烦的感觉。
再加上现代科技越来越发达,技术也越来越先进。
所以渐渐的,水笔就取代了落后的钢笔。
现在已经很少人用钢笔了。
就因为庆叔用的是钢笔,所以后加的一段字的颜色看起来较之很多年前的字看起来更加的清晰。
所以才一下子吸引了厉凌烨的注意力。
庆叔所加的是这样一段话:“最近遇到了殷武,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的背影有些熟悉,好象当年纤纤那孩子的妈死亡现场里一个逃走的人的背影,太瘦了,竹竿一样,所以特别好辩认。
可惜当年没有看清那个的样子,让他逃了,所以仅凭一张脸,真的什么也不能确认,不能冤枉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