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已经开始瞄准燕京的楼市了,想要在燕京买几套房,不过她对四合院不感兴趣,主要还是关注商品房。只不过燕京的商品房没有那么多,不像香江、鹏城可选范围广。
王祖贤是八点五十出门的,在此之前,她把周彦的出行安排好好的,衣服什么都拿出来摆在床上。
周彦洗漱之后,直接穿上便可。
大概十点钟的时候,周彦出门了。
作代会下午三点钟才开,周彦倒也不用急。
他先去了工作室,又让司机把余桦跟史铁笙接到了工作室,中午吃过午饭,下午他们一起过去。
三人到会场的时候,因为史铁笙的存在,非常引人注目。
因为离大会开始还有挺长一段时间,很多人都没有入座,都是三三俩俩聚在一起聊天。
第一个跟他们打招呼的是,刘振云。
刘振云留了一头长发,都快要到肩膀了,又梳了个歪分,看起来跟摇滚歌手一样。
他也没穿正装,上身一件松松垮垮,灰白相间的毛衣,下身一条褐色的灯芯绒长裤,站在那里也没有个站相,跟个二流子似的。
刘振云先是眯眼看了看史铁笙,随即笑着说道,“铁笙你出门排场大的很啊,还随身带两个保镖。不过这个矮个子保镖行头差了点,西服是从别人那里借的吧。”
他口中的矮个子保镖,自然指的是余桦。
余桦今天特意穿了西服,不过他的西服很宽松,并不是很合身。
现在流行的西服,本来就是宽松的版型,余桦的西服又大一号,更显得松垮。
这本身倒也没什么,毕竟很多人都是这样,就是刘振云说出来之后,倒让余桦这身显眼起来。
余桦他们跟刘振云都是老熟人了,自然已经习惯了他嘴贫。
史铁笙笑了笑没说什么,余桦则是笑道,“怎么,你今天是准备上去献歌一首?你吉他呢?正好,我们今天带了个音乐家,给你把把关。”
刘振云甩了一下长发,表示余桦的语言攻击对他产生不了半点伤害。
他又看向周彦,“想必这位就是来抢我们饭碗的音乐家周彦了,幸会,幸会。”
“振云说笑了,我怎么能抢得了你们的饭碗。”
“怎么抢不了,我看《树洞》就写的非常好,抢他们俩的饭碗或许有难度,但是抢我饭碗是足够了。”
听到这话,周彦觉得刘振云真挺有意思的。
他看着混不吝,爱损人,但是又能把姿态放得很低,把别人放老高。
其实周彦是不了解刘振云,他这个人特别爱捧别人,甚至到了捧杀的地步。
就算是王朔,都着过他的道。
有一次马未都组织了一场笔会,刘振云每天见到王朔都是一顿狂夸。
“王老师,您小说写得真好。”
“王老师,您怎么就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
一开始王朔也没当回事,毕竟大多数人刚认识,客气几句也是正常的。
但是一连三天,刘振云每天都见到王朔都夸,最后直接把王朔给夸的飘飘然。
刘振云大概还想捧周彦两句,苏瞳跟王安意走了过来。
王安意性格爽朗,上下看了看周彦,“大概是因为有这几位的映衬,感觉你比电视上还要更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