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兰先生刚刚抵达佛罗斯的伟大首都奥尔马的时候, 是清晨时分,天还没亮,奥尔马的大街上最多的是准备做早市的人们。他带着满身疲惫, 以及精神上的兴奋, 住进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可以的旅馆。
这家旅馆是一路上照看他和他的仆人的马车夫推荐的, 照他所说,这间旅馆够体面的了,至少足够盖兰先生暂且落脚。至于今后的事, 还是应该在唐煦大街上租个套房,那才算是真正安定下来了。
“奥尔马的青年都愿意住唐煦大街楼上的套房,那儿的公寓里不是有钱的花花公子, 就是年轻贵族和继承人的情妇他们乐意呆在阳台上, 抽雪茄、喝香槟, 看大街上最时髦的人来来去去。说老实话, 我搞不懂那一套趣味, 但他们确实那样儿。”
马车夫如此说道。
盖兰听从了他的建议, 事实上, 作为一个外省人即使他在家乡也是一个大地主子弟, 颇为阔绰,但在对奥尔马的见识上,他着实不如这走南闯北, 家也安在奥尔马附近的马车夫。
不过,真的等他入住旅馆之后, 他还是有些失望。以一间旅馆来说,这不不太差, 盖因为此时的旅馆很少有特别好的。至少这里算是清洁, 房间的毯子下没有藏着虱子, 墙缝里也肉眼不见虫卵和各种臭虫。
虽然天花板上偶尔可以听到老鼠爬来爬去的声音,但这实属寻常要是夜深人静,在哪一间房子里听不到老鼠的悉悉索索声,那才是稀奇呢
不过,房间的阴暗狭窄,还有褪色的窗帘、掉漆的家具、碎了角的地砖这实在很能打消一个外省人对奥尔马的美好想象。
盖兰先生是佛罗斯北方乡下一位地主的儿子,祖上也是贵族,有一个贵族的姓氏。只不过他这一房属于是小房,贵族爵位早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他在家乡因为和一个小贵族的妻子偷情,和那贵族来了一场决斗。那场决斗虽然双方都没有死,但他在家乡也呆不下去了显然,佛罗斯虽然风气开放,但小地方还是不如奥尔马的。
如果是奥尔马发生这样的事,当事人断没有就此离开的道理,反倒要因此吹嘘自己的勇敢哩
盖兰先生做出来奥尔马的决定不算难,对于生活在佛罗斯的国民,特别是年轻人,奥尔马都是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的。这里是这个国家的首都,是各种先锋文化的诞生地,这里奢华、时髦、古老又新派,似乎每天都有有趣的、新的东西诞生
对于年轻人来说,真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可不是薇薇安上辈子那会儿的现代,现代社会城市生活固然比乡村生活要方便有趣,稍微小众一些的娱乐还是要城市里才有比如薇薇安喜欢的音乐会。但说到底,乡村和城市差别没那么大,至少没有如今这么大
此时的乡村,甚至都不要说乡村了,只要是偏远一些的地区,真的就非常无聊。人们每天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没有任何有趣的事。这里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成为整个镇子、村子讨论的话题,原因也在这里了。
对于盖兰先生来说,能够趁此机会来奥尔马,不仅没有任何意见,反而觉得相当如意呢
而旅馆的情况等于是给了他当头一棒,直到睡了一觉,下午才起床吃饭时,他还忍不住自言自语“看起来,即使是奥尔马也不尽是好事,是不是就如同不管哪里,都有乞丐,嘿这可真是从来不错的道理”
男仆方丹和女佣邦妮正伺候他吃饭,方丹连忙说“正是如此哇正是如此哇少爷这话说得妙极了我上午去街上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叫花子比我们老家还要多些呢”
邦妮在旁叹了一口气,说“餐厅送来的食物太差了我看旅馆的听差说的那么肯定,便以为是真的了,结果价格比老家高了许多,食物的分量却差远啦还有,少爷,照我来说,我们带来的钱恐怕支撑不了多久。我也上街了,奥尔马似乎什么都比老家贵呢”
原本盖兰的打算是先在奥尔马玩儿半年,当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至于半年后,可以靠着表姐谋一份过得去的工作盖兰的表姐几年前嫁到了奥尔马,丈夫是奥尔马一个面条商,非常富有。
但现在看起来,原本打算逍遥半年的钱完全支撑不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