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欺君之罪(1 / 4)

每个人的认知,都会局限于自己的地位、见识,甚至是自己的性情。

房玄龄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大抵是认为凭借他的关系也好,凭借房俊的功勋也罢,无论房俊怎样出格,只要不参与谋逆,李二陛下都会手下留情。掺和进太子一党,兴风作浪拉帮结派,李二陛下纵然再是恼怒,也仅只是予以打压而已。

这样倒是正和房玄龄的心思,令房俊沉淀下来,修身养性,待到将来太子登基之后,在大放光芒、宰执天下。

然而正如程咬金所言,身为帝王,哪里顾及得了太多私人感情?

即便李二陛下当真宠爱房俊,可一旦他认为房俊协助太子拉帮结派意图不轨,意欲触及皇权,恐怕一是片刻都不会忍受,定然是雷霆万钧予以毁灭,到那个时候,不仅仅是房俊要遭殃,朝中不知多少人要被牵连在内。

伴君如伴虎!

真当这句话是说着玩儿的?

可惜自己履立功勋,地位渐渐升高,俨然当朝重臣,不知不觉间自己将自己当个人物了,以为已经拥有了可以左右朝堂、更改历史的能力,行事渐渐缺乏顾忌,骄纵之气渐生。

早已忘了这里是大唐,是万恶的旧社会,是“帝王一怒,血流漂杵”的年代!

不需要证据,不需要事实,只要皇帝认为你的行为触及了皇权的稳固,那就唯有一个结局,杀无赦!

道理?

没道理可讲!

法律?

皇帝就是法律!

回想自己这一年来的种种,房俊心有余悸,汗流浃背。

程咬金的话语就犹如在他耳旁敲响了一口警钟,令他醍醐灌顶,幡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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