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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酒才喝到一半,酒馆残破的木门又被推开,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很刺耳。

“o,somuchmoney!”老板看着桌子上厚厚的一沓子美金,心里乐呵的都快忘了自己姓什么了,这得足足十万吧!

“ell,edon'tliketobedisturbedverymuchpleaseinviteallthesepeopleoutexcepthim”

老板顺着男人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他指着的正是那个男人。

“iunderstandjustaminutei'llberightthere”

不得不说的是老板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不过短短的五分钟时间而已,小小的酒馆里面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威士忌,有点儿假,味道不对。”

来人只是闻了闻飘在空中的酒味儿就立刻判断出这家酒馆里全都是假酒。

“总要挣钱,总要生活。”

男人竟然说出了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对啊,总要挣钱,总要生活,不过某些人好像忘了一些本分。”

来人饮下一口烈酒,眉头立刻皱的跟麻绳一样,不过为了不太失态还是忍住了吐出来的冲动。

透过酒瓶上面模糊的倒影,男人大概判断出来了来人的身份。

黑色的风衣黑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靴,一切都是如此的神秘,就像是黑夜中的幽灵。

这些都不重要,唯一可以确定他身份的地方,就是他手腕上的那道纹身。

一只黑色的猎鹰。

“狗的嗅觉真的挺灵敏的,之前我还不怎么信,现在一看啊,感觉书上说的都有些低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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