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牧云一筹莫展时,阵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他的沉思。
片刻,一队人马从眼前急速驰过,马蹄扬起的灰尘几乎把他淹没。
牧云不以为意,反而有些艳羡,尤其是领头的男子,一身白色羽袍在黑色束带的衬托下显得更加飘逸,面目姣好,甚至有一丝妖艳,加上腰间佩戴着一把三尺剑,白色剑鞘上隐约有浮雕刻于其上,让牧云不由得用“美男子”来形容。
再低头看下自己,灰头土脸。一身粗布麻衣,上衣还极长,唯一的好处是省了束带:这修身款的上衣自带了束腰功能。
“到了府上,先给墨刃配个刀鞘,再找裁缝做一身衣服,也要白色的。嗯,再吃几碗面,现在想想,岭东镇的面做的确实不错。”
牧云一面想着一面将上衣撕成短袖模样,用撕下来的布将墨刃包裹好,背在背上。
脚步坚定的上路了。
可能是越来越靠近府上的原因,后面的行程异常顺利,唯一让牧云义愤填膺的便是马队来往的越来越频繁。
牧云浑身沾满了灰尘,每每如此,牧云都忍不住骂一句“赶着投胎啊”才能解气。
但骑马的向来欺负两条腿的,谁又在乎一个毛孩子吃了多少灰?
等到府上的城墙映入眼帘,牧云的孩子心性再次暴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