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小子!”
“你的运球技术的确不错。”
“想要断你的球的确不简单。”
“不过你也就到此为止了!”
“让我来告诉你。”
“篮球是要投到筐里才算赢的!”
“还有,你的速度那么慢!弹跳也那么差!就凭你也想要赢我!”
“再多努力一百年吧!”
“哦!对了!”
“是我的错!”
“就凭你,再努力一百年也不可能赢我的!”
比赛开始前,约翰·戈登还觉得心里没底。
现在的他就完全放松了下来。
约翰从小就热爱篮球,也从小就享受篮球给他带来的一切。
在校队里,他是唯一的白人。
事实上,戈登一家虽然是地道的白人。
日子过得却并不富裕。
父亲是一名卡车司机。
母亲是超市的收银员。
家里除了他,还有4个兄弟姐妹。
母亲的身体还不好,常年必须吃药维持。
收银员的工作也时断时续,收入微薄。
戈登一家居住的是黑人聚集的贫民街区。
戈登喜欢打篮球。
可街区里的孩子们总是会告诉他,篮球,是黑人的运动。
白人打篮球,没前途的。
虽然在NbA也有白人球员,甚至有像拉里·伯德,约翰·斯托克顿这样的白人巨星。
不过,那些家伙依然固执的认为,白人是不适合打篮球的。
尤其是像约翰·戈登这样,金发碧眼,长得帅气的白人男孩,更不适合打篮球。
这种言论在戈登的成长过程中,伴随了他很久。
直到,约翰把同街区的那些家伙统统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