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垚在球馆时表现得略嚣张了些。
不过约翰从小是在黑人街区长大的孩子。
在篮球场上,比周垚表现得更嚣张的大有人在。
就算不在篮球场上,约翰需要面对的挑衅也从来都是不缺的。
周垚今天的表现,对于雨涵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约翰在约瑟夫人纪念中学的篮球队里要算鹤立鸡群的存在。
没有合适的搭档,约翰缺少练球的伙伴。
球队也失去了更进一步的机会。
有个高手加入球队,约翰也是欢迎的。
至少在约翰看看来,周要是伙伴多过是敌人。
会对他有些好感并不奇怪。
而且在戈登看来,经过这次单挑,周垚能拿到全额奖学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了。
而约翰自己现在就是球队里唯一一个拥有全额奖学金的人。
多一个人来帮他分摊其他人的嫉妒与愤怒。
挺好的。
至于那3点恶感,也很好解释。
约翰毕竟是少年人。
就算他再怎么看得开。
输球了,心里总是不舒服的。
何况,最后那一球,约翰被晃得自己绊倒了自己。
如果这样他对周垚都没有任何意见,那就太扯了。
不过将他的好感度提升到10,显然并没有那么容易。
至于帮他拿到大学得全额奖学金,就更难了。
约翰·戈登的成绩并不算差。
如果最后一年努努力,要申请大学奖学金,并不是特别困难。
不过谁都知道,美国大学的奖学金是有很多档次的。
能申请到奖学金,和能申请到全额奖学金,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比起学业还有其他,对于约翰来说,很明显,还是篮球更靠谱些。
只是,约翰的球技甚至不如之前训练营里的何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