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廿四日:
码字。得好书一本。刷视频。跑步锻炼身体。
七月廿五日:
码字。出门打窝钓鱼。刷视频。
七月廿九日:
读短篇小说一本。读情诗数章。刷视频。
八月五日:
刷视频。
八月十日:
连日或以码字,或以刷视频,恒子夜始寝,今日觉有不适,故以此矫之。
十月初七rb日说话太多,刷视频太多,故致困乏,都检点不出来,自治之疏甚矣。
十一月初四日:
早起,读报纸几张,无所得。午初,刷视频,忘记码字,真懒惰矣。
十一月初八日,他又记日记说:
醒早,床上刷视频,明知大恶,而姑蹈之,真恶习矣。
甚至还将刷视频的事情,写到了自己的随笔中。
写随笔这件事,也是一时起意才开始的,所以不像日记,并不是每天都会写。
有时候想到了,就会写,有时候就会连续好几天都没想到。
当然,除了刷视频之外,高光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做。
虽然他住在平民区,旁边就是商业区,平日里能做的事情还是有很多的。
而随笔中提到的钓鱼,他偶尔遇到的几个喜欢钓鱼的老哥,便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倒也不是时常都回去钓鱼,仅仅只是将其当作一种爱好。
也正是因此,收获最多的时候,也才不过一把水草、两只螃蟹、一只废拖鞋以及一条菜市场钓到的鲢鱼。
说到在菜市场钓鱼这件事,高光不得不感慨,卖鱼的老板可真会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