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期待的目的地逐渐在他视野中明晰,并且马文还有一口气吊着,一切都还没有恶化到最糟糕的地步。雾人的速度也慢慢缓了下来,它们毕竟也不是法师制造的傀儡,血肉之躯终有极限,就奥克兰亲眼所见就看到了多个雾人活生生跑死的。
“到了,大峡谷。”
并非只有马文才会在出发前对目标做足功课,奥克兰他们也会。事实上只要不是事发紧急,他们甚至会对行动目标二十年前与某人一起进餐时旁边树上鸟儿拉的一泡屎健不健康都了如指掌,更遑论曾经本就闻名遐迩的大峡谷。
大峡谷没有名字,因为当时的人们想不出任何一个人名或者地名能够配得上这个大自然的馈赠,一个奇迹,它的构造完美到简直就不像自然雕刻反而如同是人脑精心设计过后的造物。即使在北方风雪侵蚀多年过后,它仍旧雄伟地横亘在迷雾山脉前。
奥克兰摇了摇马文,他没醒,反手给了两个大耳刮子,马文终于迷迷糊糊地醒了,隐约间以为雾人给自己脸上来了两下,激灵之下赶忙摸了摸,生怕毁了容。
“大人,我们马上要进入峡谷,我们要在这里引起雪崩。”他指了指远处的迷雾山,在这个距离下已经依稀可见它的轮廓,“峡谷能把声音放大,并且可以传出去很远。”
“要怎么做。”马文很直接地问,现在奥克兰就是天,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他俩生存下去的关键。
“我待会会朝空中丢爆裂弩矢,你用手铳命中它尾部的火药。不多,几次就好,震荡足够引起雪崩,到时候我们再脱离。有问题吗?”
有问题吗?或许这个问题本身就大有问题。退一万步说,马文前世其实并不是某个文科毕业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而是什么异能兵王在都市,那他也觉得真没啥可能在这么大的风雪中,用射击精度在以米为扩散单位的手铳,命中数十米高的,两根筷子粗细弩矢的尾部还是一枪不空
马文突然觉得现在停下用爱与和平感化这群雾人也不是什么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