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日,陆振华果然带着一家人去参加李可云的婚礼了。
李副官看到他的司令亲自前来参加女儿的婚礼,激动得热泪盈眶。
说起来,出了陆家的日子,是远远没有在陆家的时候好过的,那时候他和妻子虽然算是佣人,但是他和司令有情分,除了王雪琴,别的主子大都对他很客气,也不怎么指使他和妻子做事。
出来了陆家之后,他不能依附司令了,只好自己撑起一个家,幸好司令给他买了一个房子,虽然不大,但是足够他们一家三口居住了,还给了一笔钱,他们省吃俭用的可以用很久,虽然他没有什么本事,只能拉黄包车为生,而妻子只能给别人做厨娘之类的短工为生,但是生活好歹也能过得下去,不能和在陆家的时候比,但是看看身边还有比他们一家更加穷困潦倒的,他们便也觉得他们过得还可以了。
如今他们虽然辛苦,但是也还过得去,他的女儿可云还找到了一个好归宿。
陆振华:“李副官啊,你这也算是立起来了,可云也找到好归宿了,我很高兴!”
李副官:“谢谢司令!”
王雪琴:“这是我们给可云的贺礼,祝贺可云找到好归宿!”
李嫂神色复杂地接过贺礼,再看看站在王雪琴身边的尔豪,十八岁的尔豪风度翩翩、英俊不凡,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可云以前是喜欢尔豪的,每次去陆家的时候,可云都在暗暗寻找尔豪的身影,如果看见了尔豪,可云就能高兴很久,但是即使看到了尔豪,也没有相处的机会,因为九姨太似乎知道了可云的心事,每次他们一去陆家,王雪琴马上就把尔豪指使出去外面,等他们离开陆家也回不来的那种。
渐渐地,可云也看出来了九姨太是不想要她做儿媳妇的,加上一直接触不到尔豪,可云也就死了心,不再奢望和尔豪在一起了,后来才能接受现在这个结婚对象。
如今看来,可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可惜他是九姨太的儿子,这就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