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忙?”
“酒楼护卫从楼下跑到五楼,至多需要三分钟。”杨信竖起三根手指,扳着手指道,“而这么短的时间里,凶手杀了十多人,给每人留下数十道伤口,还撕碎了屏风,碾碎了韦平的手指,甚至卸下那些人的机械外骨骼,摆出个‘天’字,最后才不慌不忙地逃走。”
说到这,他抬起头,面露意味深长:“依我看,除非长了三头六臂,否则普通人绝不能在这么短时间干这么多事。”
“大人,我只是个瞎子,那人长了几条手臂,我可看不出来……”张瞎子挠挠头,赔笑着道。
“不必急,且听我慢慢说。”杨信止住他的辩解,洒然一笑,“后来,我听人说,韦瑾平素满嘴污言秽语,但根据口供,偏偏有人杀了他哥时,他却连半句骂人的话都没说……”
张瞎子不做声。
杨信继续道:“我又在倚月酒肆听戏,听到接替你的那戏子唱腔多变,时而男声,时而女调,于是想起了一首诗。”
“一首诗?”张瞎子面露苦笑,为难地道,“草民虽然会唱几句戏,诗却是半点不懂的……”
杨信笑而不语,他本来也不准备提及这句诗。
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同样能懂这句诗的人。
知音难求啊~~
没错,那句让他灵感乍现的诗,正是——“京中有善口技者,从此君王不早朝”。
“我听说,有种口技,能模仿其他人的声音,也能模仿各种自然声音,惟妙惟肖,旁人听不出半点破绽……”杨信不再废话,单刀直入,“你不懂诗,那是否懂口技?”
张瞎子表情一僵,顿了顿,才强笑了一声:“大人是想说,其实房间内的人早死了,是我在模仿他们的声音?换句话说,我是那凶手的共犯?”
“不,”杨信身形前倾,紧盯着对方,一字一顿地道,“并没有共犯,从一开始,就只有你。”
高顺身躯一震,满脸疑惑。
他也只以为,张瞎子是个共犯。
“我是犯人?”张瞎子一呆,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至极的事情,反问道,“那血掌印是怎么回事?还有城北的机械外骨骼,又是什么回事?”
叮当~~
杨信弹起一枚铜钱,在脆响声中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