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能躲即躲,能拖即拖,拖不过了再想对策。
“我是为她好,”兰秋晨为自己辩解,“她初见灵体,尚未学会怎么捉。可她修为到了一定程度,见鬼是必然,捉鬼是自然,而身为助理的我八成会遭殃……”
比如鬼上身啥的,倘若她学有所成却被附身,到时反噬偶像岂不是添麻烦?
偶像是对自己狠,对身边的人一直口硬心软。
她这小有所成的助理一旦被附身,完全不懂超度、和收伏妖魔鬼怪的偶像能拿她怎么办?是置于死地,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助理跑下山到处为所欲为?
“相反,如果我是普普通通一凡人,就算被附身也不成气候,阿桑逮我那是轻轻松松、轻而易举的事,你说对吧?”兰秋晨摆道理说。
莫拉:“……”
确实有道理,但麻瓜的道理往往都是偷懒或认怂的借口,它不予置评。
“你想多了。”桑月的声音传入空间。
莫拉从不跟麻瓜讲道理,因为麻瓜的道理有很多,它讲不过。所以,在兰秋晨侃侃而谈的时候,它直接把她的话传给正在外边尝试修理屏幕的桑月。
听到她的声音,兰秋晨就像一名偷懒的员工被老板逮个正着,心虚地耸肩缩脖。
“你炼得再好,始终是凡躯,引气入体也不过是修内力真气。而我修的是灵力,是魔力。我是凡躯,可莫拉在西方与诸多巫师灵魂融契,获得她们一半的魔力……”
她目前并不知道魔力与灵力的真正区别,故把两种力源视作同一种法术能量。
莫拉与庄园空间灵魂融契,而她是空间之主,魔力共享之下,她亦等于拥有巫师的一半体质及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