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小看它们,它们饿起来什么都吃,前些年泛滥了,整个村子不受其扰,菜地都被它们给啃光了,那段日子我们天天吃兔子,都吃腻歪了,镰尾蜥来后,这些小家伙们的数量才锐减。”一身青有蜻蜓绰号的春花解释。
“也许镰尾蜥本来就是被兔子吸引过来的吧,不是什么高粱。”云忆推测,他身上仅穿了贴身的铁皮熊皮衣,肩上还挂着脏得快成黑色的破披风,阳光下倒有废土褴褛英雄的独特气质。
他这身打扮都是初至费尽心思做的。
初至认为,一个男人怎么能没有自己的行头,于是和打铁店的瘸子马一起,用高温切割了铁皮熊的皮子,按东州人的审美观做了一整套皮衣,还把瘸子马的刀给骗来了,又觉光这样还不够威风,便找圣子谋来了布匹,做成了拉风的披风。
只是披风不够结实,打猎过程中遇到强大异兽,云忆虽能轻易避开异兽攻击,却无法保证扬起的披风不被异兽的爪子带到和沾染血液,时间一长,披风成了褴褛披风,可云忆不舍得丢,每次出村都要穿上。
披风破了脏了为什么不重做一件呢?
因为布匹没了,都做成披风了。
这里面自然有些弯弯绕绕。
村子往年的物资主要换了能入腹的粮食,生存至上的情况下没人在意穿着,只是有一年圣子进圣都带回了三卷颜色不同的布匹,据传是圣王看不中圣子一副寒酸打扮,特别赠送给圣子,让圣子做几套衣服穿。
圣子不舍得,多给村中刚出生的婴儿作尿布用。
云忆一披上披风,整个风姿迷坏了所有人,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披风一下子风靡起来,不少人求到圣子处,圣子拒绝。
于是有人求到初至处,初至喜欢村中氛围,自然不好拒绝,再加上有人“威胁”说:你可不能只让你家男人一个人帅啊,村子里的女人都只迷你家男人,你咋办?
初至自是不怕云忆被抢走,顺水推舟去找圣子,述苦说:全村的女人都不喜欢别的男人了,只喜欢我的男人,说除了我家男人别的男人看着都吃不下饭,这可不利于生育。
圣子只当是笑话,初至也不纠缠,丢下一句话:不信算了,等着吧,等母猪上了树,想下来就难了。
回到家就跟云忆说:出门就穿披风啊!有人看你就摆点帅气姿势。
云忆自然听初至的话,出门就穿披风,看见人盯着自己就摆帅气的姿势,一路有人看就一路摆,那真是摆着到学堂。
村民们何曾见过这场面啊,简直帅得不要不要的。
圣子暗中看在眼里,果然不对劲,怪异的很咧。云忆走到哪,所有人的目光就随到哪,简直是男女老少通杀,云忆还特么不停定格摆姿势,神经病吧,短短一百米的路愣是走了三十分钟,哇哇惊叹声四处响起,而等云忆过去后,女人就对自家男人说:去去去,哪里好玩哪里去,别在老娘面前晃悠,看着烦。
圣子心想这段日子都特么吃太饱了吧。
后再有人进圣子殿跪求布匹,圣子有求必应,直到把手上的布匹发光。
于是村子里不少男人都有了装逼利器。
同为圣殿侍卫的马择路、乌东、虎仔三人自然都有,也多次装逼,和云忆不同的是,他们只能装充满遐想的背影,这也令他们很满足了。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有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