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子矜今天穿了一身戎装,银色的铠甲,青色的披风,配上他那柄荡岳长剑,为他英俊的外表增添了几分霸气。他看起来容光焕发,一双鹰目灵气四射,令人不由得心中便生出一种羡慕之感。令狐刀认为这种气质是骨子里带来的,他的穿着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即便他现在换上乞丐的衣服,也同样无法掩盖他的高贵典雅。
“三天不见,便要刮目相看了嘛!”令狐刀笑道。
炎子矜道:“这是我专门定做的。二哥过几天便要回来,虽然我不能和他一样征战沙场,但气势上却不愿输给他。”
“二公子要到家了?难怪你这样高兴。”
“其实不仅是为他。母亲自从服了太一草,气色变得大好,每天也愿意出来走走,不像以前总是困沉沉的。”
“难怪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看到你这么高兴,我也放心了。”
炎子矜道:“原本是叫你来做客的,却也没时间陪你,真是过意不去。”
“跟我就不用假客气了。我每天不知道多自在,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过上这种贵族生活哩。”
“那最好了,我就怕你自己会觉得闷。不过等二哥回来,定会有一场热闹,到时我带你一起。
月底我们再去一趟懒人谷,然后我便亲自送你去紫薇阁。”
“这就不必了,你能送我一匹好马就够了。”
炎子矜笑着摇摇头:“你不懂的,我陪你去,会比你自己顺利许多。”
“那我更加求之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