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商队找了一个背风的山包下扎营,而赵承琰则在旁边不远的一个矮山下宿营。
点燃了一堆篝火,支起了一个牛皮帐篷,从空间中拿出一只羊腿,赵承琰正在兴致勃勃的烤着自己的晚餐。
这时一阵马蹄声响起,抬头一看,一个骑士从商队那边朝他奔来。等到近前,马上的人跳了下来几步走到他面前,定睛一看,此人就是白天那个商队护卫领头的大汉。
只见大汉来到赵承琰面前,哈哈一笑说道:“这位小兄弟,在下周访,是商队的护卫队长,这地方晚上非常寒冷,所以给你送一袋酒来暖暖身子。”
周访说完,酒从身后拿出一个酒囊递给了赵承琰。接过酒囊,打开喝了一口,顿时一股辛辣的酒液如同一团火一样从喉咙进入胃里。
“哇,好酒,够烈!”赵承琰不由得赞叹道。
周访看着赵承琰喝了酒,顿时高兴的大声道:“小兄弟果然豪迈,这烧刀子可不是谁都能喝的,不少人一入口就受不了了,没想到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喝的下。”
赵承琰微微一笑说道:“周兄说错了,在下虽然是书生,但是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
周访一听顿时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说道:“不错,不错,小兄弟如果是手无缚鸡之力肯定也走不到这里来,是在下说错话了。”
周访说完就一屁股坐在了赵承琰身边,然后从腰里就解下一个酒囊,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小兄弟,听说你姓黄,那我就叫你黄兄弟了。”
赵承琰笑着说道:“好啊,周兄你们从哪里来,要去什么地方?”听了赵承琰的话,周访顿了顿说道:“看黄兄弟不似歹人,在下就告诉你吧,我们护送东家的商队从剑南蜀地而来,要去贵霜帝国。”
“剑南来的?”赵承琰点点头,他基本猜到商队运的是什么了,就是蜀地最著名的蜀锦。
蜀锦与其他丝绸不同的是它的纺织方式,蜀锦采用的是熟织,熟织是指蚕丝在织造前先染色,这种方式加大了纺织的难度,但纺织出的丝绸颜色鲜艳,更有立体感;而普通的丝绸采用的是生织方式,就是蚕丝不经炼染先制成胚绸,然后再将胚绸炼染成成品。
丝绸这个时候在西方是价比黄金的商品,在罗马帝国曾经一磅丝绸可以卖到十二两黄金,而作为丝绸中的极品,蜀锦的价格比普通丝绸还要翻倍。
因此,这一队蜀锦如果运到西方,那么卖货所得的黄金恐怕这些骆驼都运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