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潇潇小嘴高高的撅起,“我觉得这名字很有寓意,因为你的袍子是青色的,蛟龙之属又是天下万兽之首,多好啊,就用了吧。”
“不行!”
凌真断然拒绝,“这名字太容易又歧义,才不能用呢,让我想想……有了,就叫‘斩蛟’吧!古蜀之地多蛟龙,亦多名剑,手持名剑斩杀蛟龙,一剑可平天下万物,这才是好名字!”
凌潇潇暗自把两个名字相互比较了一下,她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甚至还窃以为,自己最开始起出来的那个名字要更好一些,故而不置可否。
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弟弟遗传了爹爹的臭脾气,什么事情一但认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马都拉不回来,所以压根没有与之争辩的必要,争了也是白争。
凌潇潇盯着凌真手里的佩剑红陌,又看向了弟弟脸,突然有个想法从少女的脑海里浮现,她不禁发问道:“弟弟,你说到底为什么,本命剑都是从眉心里钻出来的?”
凌真想了想道:“剑修需要拥有本命剑窍后,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本命剑,而剑窍的位置并不固定,之所以大部分剑修都在眉心开窍,那是因为这个部位是心绪和元神汇聚最浓之处,最易开窍……我之前听过一个笑话,关于开剑窍的,有点下九流,要不要听?”
凌潇潇点头,“要。”
凌真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从前有个姑娘,练了很多年的剑,就是开不出剑窍,后来她索性不练剑了,和一个男人成了亲,那天她在和她男人行夫妻间那事儿的时候,开了窍,而开出剑窍的部位并非在眉间,而是在两条大腿间的那个地方,好死不死,一柄飞剑不受控制的钻了出来,咔嚓一下,就让她男人变成没了命的太监……”
凌真毫不介意的放声大笑起来,他惯来都是这般的言笑无忌,“她的可怜的男人当场就被凌厉绝伦的飞剑刺成一具尸体,那叫一个惨呦,男人下面的那柄‘剑’,到底也是没有胜过剑修的飞剑呐!”
黄龙郡金元城。
这一座城池名气很大,是锦绣王朝北部,号称仅次于神元王府所在地的繁华之所。
人流极大,从不缺极度富有的商贾人家,有的是兜里钱多得流油的富户,简直就是一个任谁都会向往的聚宝盆的地界。
城中的有钱人多之极矣,而他们作为财富所有值凌驾于平民之人,想要证明自己的财力,有许多途径,而其中最是快捷方便的,且可以说是最有效果的。
那就是参加一次城中鼎盛拍卖行的那场大会,并成功在场上靠自家的财力,拍到一件商品买下来。
那座大型拍卖会,光是“入会费”都是一笔让人咋舌的天文数字。
而其中每一件商品,若是单独拿出来,都完全足够抵消穷苦人家十年的辛苦劳作,放在家里,足可当做几辈子的传家之宝。
“入鼎盛者,皆是豪门贵胄。”
这一句话,是金元城城中,家家户户百姓们公认的一个常识,小孩子都清楚!
今一天,以专门招待贵族而出名的鼎盛拍卖行门口,蹲坐着一对衣着寒酸的姐弟,他们时不时的往门里面瞧上一眼。
从他们面部表情就能看出他们又多么心焦难耐。
简直已到了望眼欲穿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