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名叫“小君”的少女,这会儿功夫一头扑进黄鼎的怀里,悲痛的大声哭喊道:“爹,你可得给孩儿做主!他刚才……刚才欺辱了孩儿!”
不待黄鼎发问,秋金便主动将自己入庄后发生的事情简略说了。
另有凌真在一旁补充了少量的细节,得以复盘故事全貌。
作为庄主的黄鼎听完后,气不打一处来,将拐杖在地上顿了一下,发出“铮”的一声,严厉十足的叫道:“小君,明明是你有错在先,怎得还有脸恶人先告状?”
黄衣少女见父亲今番居然不向着自己,心中更是委屈。
眼泪便如溃堤洪水般涌了出来,痛哭不已。
“行了行了,黄兄,小孩子嘛,有点脾气也正常,你也别为她动肝火了。”
秋金眯着眼眸做起了和事佬。
这时,叶一燃抱着那条年幼白狐从笼中缓步走了出来。
黄鼎见到这名白袍赤发的碧眼女子,道:“秋老弟,这位是……弟妹吧!”
叶一燃俏色登时发红起来,连忙否认道:“不是的不是的,我才不是……”
秋金放声而笑,打断了西域叶姓公主的言语,“我这媳妇儿性子胆怯,特容易害羞,黄兄就别为难她了。”
叶一燃那张脸变得愈发红了,气急败坏,恨不得重重给那姓秋的恶人来上那么一脚。
秋金继续快活的说道,“黄兄,你这是从哪儿发得横财啊,屯下了这么大一个山庄?气派得紧呐!小弟我做梦也没想到这儿会是你的地盘。”
赤面巨汉黄鼎哈哈一笑,爽朗直言:“我这庄子里有座人工温泉,现在天气冷了,咱们一边泡着温泉,一边喝酒聊天,如何?”
秋金拍手叫道:“好,好极!”
忽然想起了要介绍自己的新朋友凌真,便又向黄庄主笑着言道:“对了黄兄,这位,姓凌名真,有谪仙风采!乃当代剑术奇才,连老弟我都要仰着头才能看他啊。”
青袍年轻人凌真抱拳行礼,躬身弯腰,异常谦虚,向那高大魁岸的黄鼎道:“凌真见过黄庄主。承蒙秋兄抬爱,在下尚有自知之明,断不具备那一等超拔之禀赋,至于甚么‘剑术奇才’,更加愧不敢当了!”
秋金拍着凌真肩膀,呵呵笑道:“你凌老弟若不算是剑道大才,那天底下,便再无一人可称得上是天才了。”
黄庄主笑容十分朗健,挺着宽实胸膛,嗓音醇厚,“既是我秋老弟的朋友,那自当也是我黄鼎的朋友,来吧,一起来温泉,喝酒喝个痛快!”
应秋老弟的要求,黄鼎吩咐山庄里的百余号仆人,务必将叶一燃伺候得舒舒服服,绝不可让她随便乱跑。
待事宜悉数交待完毕后,黄鼎拄着两根铁拐,和昔日老友秋金,以及根据秋金介绍而认识了的那位青袍客凌真。
三人一同前往了庄中的“人工温泉”。
温泉修建于后山地带,罩在一个露天的木棚之中,面积并不大,最多仅能容纳四五个人一同沐浴。
水汽氤氲。
黄、秋,还有凌真,三名汉子的半截身子都浸在此座暖池之中,双臂搭靠在池沿,手边有数坛香飘的精酿美酒。
秋金惬意的抱起一个酒坛,大口狂饮,饮罢,高声赞道:“这酒入喉清冽,好似白水,等到了肚子里,却如同刀子一般,喝起来真舒坦!”
黄鼎颇为自豪的道:“此酒是我自己酿的,花好几年功夫才酿出不过百余坛,取了个名字,叫做‘天狼’。”
“天狼酒……好名字呀!”
秋金捧着酒坛,“来,黄兄,老弟敬你!”
凌真兀自沉浸于此酒液的香醇之中,心中默念胡乱瞎编出来的诗句,“举头西北望,拔剑斩天狼……”
边饮边聊,黄鼎在得知了秋金这十年间,一直都隐居在江南道的乡下后,感叹道:“唉,当年我听说你开天失败,和三千名修士一同葬身在了昆仑山巅,心里那个难受啊,喝了几个月的苦酒。你知道的,我是北方草原来的蛮人,在中原,连半个交心的朋友也无,你死后便再没人陪我一同喝酒了……今日见到你还活着,哥哥我是真高兴啊!来,接着喝!”
“今日能再见到黄兄,我也高兴得紧,喝!”
秋金举坛而饮。
凌真同样举起了酒坛。
又这样喝了一会儿,黄鼎忽然向着老朋友问道:“秋老弟,你此次出山,是为了什么?还要再去开一次天?”
秋金点了点头,严肃的道:“‘开天’固然重要,但老弟我,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两件事情要去做。”
黄发男子秋金缓缓扭过身子,以背面对黄鼎。
只见其后背处,纹着一个金黄色的圆圈。
圈内,有只以树叶为翅膀的怪鸟图案。
脊柱的位置,一条从上至下的可怖刀疤清晰可见。
“这是什么?!”
黄鼎脸色肃穆的发问道。
“这便是我要去做的两件事。”
秋金半眯起眼道,“十年前,有贼人趁我不备,将一柄利刃插入了我的脊柱之中,害得我没能成功开天,也害得三千名无辜修士枉死,我背上这一道疤,便是前段日子开骨取剑的时候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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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于竹庐内由翁仲文操刀的“取剑”。
凌真就在当场。
即便是现在回忆起来那一幕场景,年轻人凌真仍是要发自肺腑的感慨一句。
唯有天神,方可硬扛此剧痛而心神始终不晃啊。
“居然有这种事?!”
黄鼎瞪着眼睛惊声问道,“你可知害你的是何人?”
秋金的眼神中充满了烈火般的愤怒,从牙缝里吐了四个字出来:“汉王,宰阳。”
黄鼎吃了一惊,竟是一时之间无言以对。
只因权臣宰阳之名号,实在太过响亮震耳,宛若雷音一般。
不管是江湖上割人头的侠客,还是朝廷里领俸禄的命官。
一闻汉王大名,无不心思震颤、情绪激动,为之怵上三分有余。
王朝内,唯一一位异姓藩王。
坐镇衮州开阳城,兵马雄壮,权势熏天。
剑道杀力更是通天,纵连当朝天子都对其忌惮莫深,寝食难安!
天,若指天子陛下。
那么宰阳,就是“天下无敌”的存在。
甚至市井坊间有流言称,宁可惹恼那位剑道登顶、拳脚盖世的东海逍遥城城主“剑君”白川。
切不能触怒了军权在握、天下无敌的“汉王”宰阳!
“宰阳那恶贼,昔日曾败在过我的手里,奈何那次落败后,他侥幸未死,事后为了复仇,便一直暗地里蓄意谋害于我……那日在昆仑山巅刺伤我的,不出意外正是宰阳的手下!”
秋金咬着牙恨恨的道,“这等十恶不赦的狗-奸贼,千秋不易的孽障,我非亲手杀他不可!”
“是该杀!”
黄鼎亦瞪眼愤慨道,“若我双腿没有残废,尚有战斗之力,定陪你同去报仇雪恨,唉……”
“黄兄的这份情义,不轻,老弟我心领了。”
秋金正色道,“等我手刃宰阳以后,还有第二件事情要做,和我背上的这幅纹绣有关。”
“此鸟,名唤‘迦楼叶翅鸟’,代表英雄无畏和生而自由,是西方天罗国前朝的镇国神兽。”
秋金猛灌了一大口天狼酒,“我爹,姓秋名舆,乃是天罗国前朝护国大将军,二十四年前,叶神机谋权篡位,害死了天罗前朝国君,我爹誓死不降,最终光荣殉国……”
凌真闻得此言,瞳孔颤了一下。
恍然间明白过来了一些事情。
为何秋金先前对叶一燃说,自己与那天罗国君叶神机有血海深仇。
为何秋金分明于中原地带长大成人,却生就了一副西域胡人的容貌。
很多事情都已解释得通了。
一切的因由所在,皆是此处。
圈内,有只以树叶为翅膀的怪鸟图案。
脊柱的位置,一条从上至下的可怖刀疤清晰可见。
“这是什么?!”
黄鼎脸色肃穆的发问道。
“这便是我要去做的两件事。”
秋金半眯起眼道,“十年前,有贼人趁我不备,将一柄利刃插入了我的脊柱之中,害得我没能成功开天,也害得三千名无辜修士枉死,我背上这一道疤,便是前段日子开骨取剑的时候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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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于竹庐内由翁仲文操刀的“取剑”。
凌真就在当场。
即便是现在回忆起来那一幕场景,年轻人凌真仍是要发自肺腑的感慨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