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4 / 4)

第五剑,黄河之水。

练剑还没几年,秋金便可凭靠着手中三尺气概,震退浩浩荡荡的黄河之水。

第六剑,师父。

习武已成,剑术造诣基本攀至顶点,犹不及弱冠的少年秋金,辞别师父,仗剑走天涯。

第七剑,昆仑。

一十九岁的秋金,扬言能当第二个独孤十三,再行剑圣之举。

结果就是白白葬送了三千条修士的性命,昏厥过去后,被老春背负着下了昆仑山。

第八剑,我是混蛋。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开天失败被世人唾弃,咒骂为千古第一混蛋。

剑圣是英雄,我“小剑圣”秋金算个什么东西?我是混蛋。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

开创这一式的前天,正好老春嘴馋,说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碰荤腥,秋金便跑去边上的河里钓鱼。

那天运气极佳,被他意外打了一条十分肥大的红色鲤鱼,前所未有的收获。

提着红鲤回家后,与老仆春满楼坐在一块儿美美的吃了一顿,以鱼肉佐酒,一老一少喝得痛快……

前九式已尽数使出。

第十式名为“人间无敌”。

第八剑“我是混蛋”已经需要有人在旁边护法,方可无所损耗的顺利递出。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更是要在胸前直接炸出一大团血花,才能斩得出来。

至于这十年剑法里的最后一剑。

本就是为了此生,真能开一次天而准备的。

代价之大,已近乎是要让人崩坏周身的经脉,来换取那一份“人间无敌”的崇高杀力!

换成别人,当然会有所顾虑和忌惮。

但他是秋金。

既然是秋金,就断然不会顾得上那么多,百无禁忌。

手握漆黑利刃,披着一件白老虎皮裘的秋金,已然七孔流血。

面部狰狞且猩红。

但当下,他的内心却快意无比,似……“春风”拂面!

当然,他不会知道。

在天之外的那个世界,某位白虎皮老人。

名字里,带个“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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