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一章 黯然销魂(2 / 4)

“我不是学法学的,不过我大概了解一下。根据《永庆律令》对的释法,大明律中所载的笞、杖、徒、流、死五刑,都被折算为笞、徒、死三种。去掉的杖刑和鞭笞合并,而流刑作为徒刑的附加刑,锁定在濠州大陆了。而在新秩序建立之后,许多旧有的刑罚都得重新切换一下,估计我得发布新的《韶平律令》吧对天人法度进行一次集中释法。而你设立的18层地狱.这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真的能让天人也恐惧的地方。”

接着,他强调道:“法律的惩戒只有让人畏惧,法度才能建立起来。这18层地狱不只可以拿来处死,我觉得笞、杖、徒、流、死五刑都可以放进去。”

“话说,这些在原则上有区别吗?比如笞、杖。比如徒和流。”

“有区别的。原则上是这样。”朱先烯解释道,“笞和杖的区别,是初衷上是否考虑对犯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这其中,笞一般仅限于皮肉。而到了杖刑,那就是死伤不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也在所不辞。所以我们在早年的《永庆律令》里把杖刑合并入笞刑;至于徒和流,其区别在于期限。徒刑一般有期限,而流刑一般流放过去了就要做好在那里度过一生的准备。所以,我有这么个意见——”

朱先烯提议道:“我们不妨按照‘劫’来算。”

“劫?也就是按照次数?”

这个提议让商洛也很感兴趣。而且“劫”这个说法通俗易懂。

对天人来说,时间本身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只要不引发天人五衰,本质上只要不想死,那就可以活。这种情况下用时间来限制天人,其意义已经和常规的徒刑不同了。因为徒刑占用的是宝贵的人生,而天人的时间显然不如凡人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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