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人了。
不,他没杀人。
他杀人了?
嗯,他杀人了
不,他没杀人!
但这大雨天,旁边没有路人没有监控,方圆十里就自己一个人和一具尸体,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此情此景,路明非就差自己说服自己了。
“血之哀,这就是血之哀!”
通过酒德亚纪的视野,昂热看到了这一幕。
这个孤独的少年。
他很早就关注到了路明非,所以他知道那个混血种可能是冲路明非去的。
所谓的血之哀,就是指,混血种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龙类,所以在人群中往往会感受到排斥感,越是血脉等级高的存在,血之哀越是强大,昂热之所以判定路明非的血脉强大,就是因为他太孤独了,这血之哀简直强的离谱。
而纯血龙类的血之哀之所以非常强大,强大到四大君王为了互相陪伴都是双生子,是因为他们是弃族。
沉睡千年之后,大地已经成为异族的乐园,他们觉得孤独,这才试图回到龙类统治的时代。
施耐德有些错愕地看向昂热,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
浑身上下被扭成了麻花,周围的地面墙壁全都塌陷。
而画面正中心的那个少年,还穿着仕兰高中的校服,眼神空洞呆滞,眉毛耷拉着,样貌是那么的平平无奇。
很难想象,这恐怖的动静是这个少年弄出来的。
昂热身前的橡木桌上一只骨瓷茶壶配两只杯子,壶中的大吉岭红茶还没有凉。
“施耐德你不试试松饼么?榛子味道的。”昂热点燃了一支雪茄,端起红茶,语气平静。
“我现在没心情。”施耐德看着那具被切割成破败棉絮般的尸体,眉头紧皱。
这时,呆呆怔在原地的路明非,看着把他包围起来的数十位黑衣人,茫然无措。
他唯一的想法是,那个领头的大姐姐好漂亮,好奈斯。
酒德亚纪比了一个战术手势,这些黑衣人非常默契地将路明非包围了起来。
他们身手利落,行动规范而又效率,简直像是一直肃穆的军队。
酒德亚纪目光锐利如剑,扫视着路明非。
被目光扫过的路明非感觉自己的皮肤仿佛被细微的针尖刺过,不由身子一颤。
这些人迅速在案发地点拉起了警戒线,好在现在是暴雨天,路上没什么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