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西服的中年人看着花蝶恋雨那除下眼镜后六分熟悉的容颜,眯眯眼,顿时语气焦急的从人群里面冲了出来。
义无反顾的挡在了花蝶恋雨的面前。
“大家,这都是误会都是误会!他们三个不是什么杀手!这个姑娘是S市雪牧城雪总的掌上明珠。”
中年人喊完。场面一时安静下来。
雪牧城这个靠着数千万身家,用了五年成为百亿富翁的存在,虽然在在场人里面财富值排不上前列,但却也有点名声在。在场人多少都听说过或是在某些场合打过照面。
而挡在花蝶恋雨面前的中年人正是上次跟雪牧城一起回家,半路碰到花蝶恋雨背着白小文满处跑的雪牧城雪大爹老友老胡胡大统。
老胡平日经常没事来雪牧城家里聊人生、聊理想、下围棋、吹牛逼,曾多次见过花蝶恋雨。
刚刚他之所以没认出来,纯纯就是因为花蝶恋雨这一次穿着正装,又戴着一个大眼镜,头发又扎了起来,整个人显得干净利落。根本同他印象中那个懒懒大侄女判落两人。
“胡叔。”花蝶恋雨看着眼前有熟人,很干脆的停住了战斗动作打个招呼。
黑西服老大看着眼前的S市胡总说话,立时大喊着让众人停手。
S市胡总那可是正正经经的创一代,林大少这种花大少跟他比,犹如繁星对皓月,公信力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面。
黑西服老大甚至以为林傲天仗着他们不认识雪总家的千金,拿他们几个当枪使了。
“先生得罪了。”黑西服老大朝着白小文微微点头一礼。
“早就说我不是坏人了。”白小文收起拳头,无奈耸耸肩。
黑西服保安看一眼林大少,朝着身边小兄弟们招呼一声,转身就走。
林大少看着眼前场景恍然大悟。
原来白小文不是杀手。
而是入赘到有钱人家了!
呸!
狗赘婿!
仔细想想。雪牧城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白小文看着眼前表情重新恢复优越感的林傲天满脸无奈。
“小伙子,你就是筱筱的男朋友吧。”
胡大统来到白小文身边,笑着拍拍肩头,一点长辈人的架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