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马刺队的伦纳德还是追着庄宇,除了有人延误底线发球之外,伦纳德也一直贴着庄宇,并没有返回后场。
因为马刺队很清楚,球不能给到庄宇手上,庄宇的速度太快了,给到他手上转眼就能到前场。
并且,到了前场之后他也不需要调整,不需要找队友,直接就可以干,个人能力摆在那里,或是冲击篮筐,或是追身三分......总之,不让湖人队第一时间把球发出来,不让庄宇第一时间接到球,这是限制湖人队快速进攻,让比赛节奏慢下来的关键。
马刺队的意图庄宇自然也知道。
如果庄宇就在后场接球,伦纳德只能干扰一下,并不能阻止他接球,但总会有所延误。
所以庄宇让小南斯往前扔,他则是一个反跑奔向前场。
只见庄宇飞快的追向篮球,伦纳德则追在他身后,看上去两人都在追赶篮球,但庄宇的速度明显更快,先一步追上了篮球,抓住篮球之后一步就已经迈过了中线,还把伦纳德甩在了后边。
马刺队球员反应过来,立刻扑向庄宇。
庄宇稍微停顿,重心拔高,却不是投篮,而是紧接着一个变向,把球换到左手,随即冲向篮筐。
“拦住他。”
“小心......”
几个马刺队球员不禁有些慌乱。
本以为有时间从容布置好防线,可湖人队居然有这种神仙操作,竟让庄宇去追赶篮球。
坏处很明显,就是没有直接给到球员手上,有些冒险,可能会出现传球失误。
好处则是球第一时间给了出来,而且几乎直接跨越了半个球场,并没有因为发球被干扰而耽误进攻发起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