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魅力,不在于它的味道,而在于它的功效,它能让一对冤家,化干戈为玉帛。
酒还是一种良药,治疗悲痛,化解忧愁,能让人在酒杯中寻找慰藉,享受片刻的宁静和忘我。
比如:此刻的胡高轩,三杯美酒下肚,几句良言相劝,竟然与吴心推杯换盏大喝起来。
这会儿,他似乎忘记了山河破碎的伤痛,脱袍退位的失落,反而喝出了英雄豪杰惺惺相惜的感觉来。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酒的作用就是这般的神奇。
“臭小子!”
胡高轩端着酒杯凑近唇边,仍有点不服气道,“你之所以能赢我大胡,全仗着天雷炮火之利,若真要是排兵布阵,疆场厮杀,你们未必能胜过俺胡人……”
“嗯嗯!”
吴心连连点头,顺着他的意思说道,“你说得一点都不错……但是,我既然有这么厉害的武器了,还会与你们兵对兵,将对将的厮杀吗?”
“我脑子有坑啊?”
“啧啧!”
胡高轩咂咂嘴,顿时哑口无言,“也是啊……你小子肯定不会那样蠢!”
“不过……”
胡高轩又转移话题问,“本王很想知道,你是用什么武器灭掉雄鹰大队的?”
“很简单……”
吴心夹了一口菜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解释道:“我们有一种步枪,射程大概一千步左右,所以,你的人刚飞上天空,尚未飞过来,就被步枪打爆了……如此而已!”
“什么?射程一千步!”
胡高轩惊得的手一抖,酒水都洒了一半,滴在衣衫上,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