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是顺庆客栈的一名小伙计,虽然年纪不大,可也在这里待了快有小十年了。
因着跟掌柜的有着七绕八绕的关系,从**岁上就被父母送来,先是在厨上帮佣,做不了别的,只能干点洗菜刷碗的活。
那段时间多累啊,每天几乎每时每刻手都是泡在冰水里,生的冻疮到夏天都好不了。
那样的日子李福干了好几年,直到原本的伙计私自昧下客人给的赏钱没上报被赶了出去,掌柜的又见他嘴甜机灵会来事,这才将他调到了前头。
从此远离了冬天冻如冰屋、夏天热如火炉的厨房。
比起之前的日子,跑堂真的已经很轻松了。即便一整天脚下都没得歇,屁股也挨不到凳子,每晚回到屋里都要用热水泡好一会,才感觉双腿算是重新活了过来。
但是好歹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只需动动嘴皮子、动动腿而已,李福很满足。
不过只一点,他从来不敢轻易地将双手露出来。
他的手啊,皱皱巴巴、坑坑洼洼,这里红、那里黑的,被客人看到,只会污了他们的眼。
得来一顿排宣不要紧,若是恶心之下不想留下,影响了生意,掌柜的不仅要扣他工钱,说不得他这个备感珍惜的跑堂差事都得丢。
这一天真的是个很寻常的一天,李福照常堆着笑脸迎了客人进来,再堆着更大的笑脸送他们出去。
可是这一天也是个不同寻常的一天。因为店里来了一个几乎可与日月争辉的少年。
他一进店,仿佛满室都亮堂了,好似这里不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客栈,而是富丽堂皇的仙宫。
而他,就是仙宫的主人,注定高高在上、俯瞰人间的仙人。
店里或是正在吃饭,或是歇息喝茶,或是高谈阔论的客人们,全都停下了动作,怔怔的望着那个少年郎。
在他身后,断断续续涌进来不少人,直将大堂坐的满满当当,就这,门外还有很多来往的行人在向里探头探脑。
另两位小二哥忙得脚不沾地,李福则是收敛心神、努力心无旁骛的引着少年往楼上去。
楼上有雅间,这样的客人,问都不用问,他们肯定不会选择在大堂用膳。
直到点完餐出来,走到楼梯拐角处,李福才长长的吁了口气。
什么叫貌比潘安,他可算是见识到了。
客栈之前还有个说书的,就曾讲过关于潘安的典故,那个成语叫啥,李福不记得了。
但是内容大概就是一个男人驾车走在街上,让垂垂老矣的妇人都为他着迷,拿水果往他的车里丢,都将车丢满了。
李福当时还只当笑话听,觉得是说书人编来哄人的。
一个大男人不健硕魁梧,美成那样像话吗换成女子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