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摸着铁灰色的金属,手指尖划过那一丝丝无情的冰冷,于楠的眼神也逐渐冷酷了起来。
“既然你们选择跟我做对,那你们唯一的归宿,便是去死。”
于楠握紧了这把代号为mark7的枪。
说mark7可能很多人都不熟悉,但是它有一个更加让人耳熟能详的名字。
沙漠之鹰。
有效射程两百米,出膛速度每秒三百七十八米,容弹量八发。
枪重两千克,加弹夹两千五百克。
“还是个好家伙,有效射程两百米,挺好。”于楠自言自语。
一般来说,手枪的有效射程是五十米左右,超过百米就已经很厉害了,而沙漠之鹰的有效射程直接达到两百。
这或许也就是为什么它在军事迷之中有着崇高地位的原因吧,就连普通人都对沙漠之鹰四个字不陌生。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你射程五十我射程两百,其他的不说,我放风筝也能耗死你啊。
于楠之前并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一来是环境不允许,二来也是不太感兴趣。
但是今天他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这些东西感兴趣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