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并不平整的泥土公路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刚要越过公路往另一边走去,就听见一阵熟悉的“吭哧吭哧”声响。
这是汽车的声音,有车过来了!
我们两人对视一眼,连忙低头往一旁的灌木丛里钻去,躲了起来。
“吭哧吭哧”的声响越来越近,转角处一辆冒着黑烟、车身斑驳的客车驶了过来,正是我们先前坐过的那辆。
这车不是抛锚了吗?
怎么现在就好了?
难道车上那两人和刘易斯是一伙的?
我心底有许多疑惑却也不敢冒头,只是小心地盯着即将驶过的车子。
车上仿佛有影影绰绰的人影,人数不少。m.
就在我以为这破车会径直驶过的时候,它却停了下来。
斑驳客车停在不远处。
“哧——”
车门打开,紧接着是“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客车上下来了七八个人,他们眼神阴翳,目光锐利,扫视着周围,似乎在观察环境。
鹰钩鼻,白皮肤,跟刘易斯同样是白人。
在这种地方偶尔能看见一个白人并不稀奇,但看见一队白人就有些奇怪了。
他们手里还握着枪!
看来他们就是刘易斯的帮手了?
我一阵后怕,还好和苏莫离及时撤退了,不然恐怕这会儿正好让他们堵上了!
为首一名鹰钩鼻扫视了一圈周围,拿出一枚对讲机模样的东西,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随后他面色一沉,朝着身后几人一挥手,吆喝两句“狗狗狗”就带着人扎进了茂密的丛林中,沿着我们走出来那条小路冲了过来。
我们听见车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闪,只躲在小路旁边的灌木丛里。
因此他们沿着小路往里头冲的时候,其实离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近,近到甚至只要有人不小心踩偏一脚,就能踩到我身上。
密集的脚步声在身边响起,我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