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禁止设置任何有碍“自由贸易原则”之政府法律条款和行为。
第十条,为保护齐国商人及侨民生命安全,齐国有权选择于安南境内城市驻扎相应军事武装。
当威南王和诸多大臣官员看到齐国公使林林总总所罗列这十条要求后,立时气血上涌,怒发冲冠。
所有人都炸毛了。
除了第五条可以部分答应外,剩下的所有九项条款,哪个人敢轻易应下?!
这不仅是对我黎朝“主权”的严重破坏和粗暴干涉,而且还赤果果地羞辱了威南王,羞辱了整个朝廷,更是将所有安南人的尊严踩在脚下。
就因为齐国的一位亲王被刺身亡,就要让整个安南放弃朝廷(国家)主权,放弃武装自卫,还要割让大片土地,以及出让朝廷若干重大利益。
这些条款若是全都应下,我大黎王朝恐将不败而亡!
于是,威南王一边继续跟齐国公使积极斡旋,试图讨价还价,以最小的代价换取齐国的谅解和宽容,一边未雨绸缪,开始动员和集结国内兵马,开赴南北两线边境,以应外部入侵风险。
除此之外,威南王还以朝廷的名义,委任礼部尚书陈致知为访秦专使,率领一支使团紧急前往南京,觐见大秦天子,以求强援。
在面对齐国武力威胁时,作为宗主国的大秦此时应该站出来,履行保卫藩属的责任和义务。
黎朝上下虽然对齐国抱以极大的偏见,更是心怀恨意,但却对齐国强大的实力不敢有丝毫小瞧,甚至朝堂诸公还充满了恐惧。
早在八十年前,齐国就曾大败我安南军队,并攻破都城东京,要不是当年清都王(郑梉)见机跑得快,差点就被齐国人所俘获。
虽然,那场战争齐国人打得有些取巧,采取声东击西之策,将我安南主力大军调往广安,然后以数千精锐部队沿红河上朔,直抵东京城下,然后一战而破。
但说实话,即使正面迎敌,安南军队也没把握将齐军击败,说不定没了都城失陷之耻,却会有接连不断的丧师失地之败。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齐国实力愈发强大,军力更甚往昔,不仅拥有该地区无可匹敌的海上力量,它还在南方据有大片领地,拥众百万,有一个稳固而坚实的前沿攻击基地。
不仅如此,河仙、占城、南方阮逆、伪谅郝氏皆为齐国藩属,若是再有战事爆发,这些势力必然甘为爪牙,非常积极踊跃地跟在齐国身后,一起寇掠我黎朝。
环伺周边,皆为强敌,而我黎朝内部也非铁板一块,万众一心,反而矛盾重重,问题丛生。一旦战起,必然是内忧外患,陷入不忍言绝境之地。
最起码,位于西北地区的宣光镇就是一个极为不稳定的因素。
宣光武氏对黎朝有拥戴大功,在莫氏篡黎时,不忘旧主,依然对黎朝皇帝忠心耿耿。黎朝皇帝准许武氏世镇宣光,地位有点像前明时期的云南沐家的黔国公府。
不过,这个武氏历经数代,早已没有先祖的忠勤之心,报国之念,反而素有野心,“恃其山川险远,阴蓄不臣之心,称王爵,伪立朝班”,还和伪谅郝氏“屡有交书往复”和“经济勾连”。
若是朝廷遭遇强敌入侵,且不说他是否会出兵帮着朝廷抵挡伪谅军队入寇,说不定还会趁机寇掠周边府县,扩大自身地盘,从而实现其彻底割据自立的意图。
在这种情势下,获得大秦的支持,就成为黎朝上下唯一的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