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
老百姓都是看热闹的。
“那些士兵穿的是什么?”
“那是迷彩服,据说可以让自己的山林很好的隐藏的。”
“真是大开眼界了。”
……
轻骑兵之后,就是步兵,步兵的武器很是特别。
一排13人,为首的手持自动步枪,其余都是步枪。
“敬礼!”
“一二!”
哗!原本摆动的枪全部放在胸前,斜握着,步伐变得僵硬,横纵斜都是直线。
“这……”
恐惧再次弥漫。
仅仅是队列就能看出这支军队的纪律是何等的严明。
“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让我感觉头皮发麻的。”
“这是踢正步,是陛下弄出来的,据说是为了让军队形成默契。”
说话的是老王。
“快看,那是我儿子。”
老李头懵逼了,难怪这老王会这么热情,跟在他的身边。
原来他的儿子竟然参加了这次阅兵。
阅兵这个词也是王宁带来的。
不得不说很是契合的。
“不错,长得挺俊的。”
老王闻言,脸瞬间的耷拉下来,仰着头。
“那是我儿子,亲生的。”
老李头被搞得有些懵逼。
“知道,像嫂子。”
……
“那是什么武器,不是步枪,这王宁果然是藏拙了。”
张定国带着一群人,一个个都脸色难看。
燧发枪就已经颠覆了他们的认知了,步枪已经让他们绝望了,还有比步枪更好的,这让他们怎么活啊。
“现在我们不是敌人,要是不行就劝义父投靠吧!”
张定国并不觉得有问题。
“少将军,会不会?”
“不会,我们都是汉人。”
步兵方阵刚离开,轰鸣声就响起了。
“那是什么?”
一辆辆大卡车出现了,上面站着士兵,装备和步兵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