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抢裁判的活(2 / 4)

他们的个妖行为,怎么就上升到整个妖族的风评了?

而且他们又没错,姜栩栩虽然是他们妖管局的同事不假,但她同时还是道教学院,安全局,甚至灵事的人!

她这么不专一,怎么能怪他们心狠?

比起姜栩栩,妖族还是更看重狐王还有闻先生的命令。

闻人百雪最终也没能说服妖管局的三妖。

玄枵虽然也很听闻先生的命令,但狐王那边传过来的要求是,比试中可以对姜栩栩下点狠手。

现在虽然也是比试环节,但又不是需要打架下手的时候,所以他跟着凑单,不算违反命令。

闻人百雪以为没了妖管局三只妖,想帮着姜栩栩凑足十五单还得花费不小的功夫,却不想,等她和玄枵还有蓝镜找到属于他们各自的物件重新回到姜栩栩的摊位前时。

却发现姜栩栩面前已经挂上了近二十个牌子。

每个牌子代表的都是目前找到的参赛者的个人物件,牌子上写明了每个物件所需赎回条件,也就是“报酬”。

参赛者根据上面的赎回条件选择自己付得起“报酬”的牌子,摘下牌子,将“报酬”交给姜栩栩。

姜栩栩会凭报酬找到该物件所在的摊位,通过以物易物的规则将东西换到自己的摊位上。

而刚才付过报酬的参赛者,只需要再单独付给姜栩栩额外的小报酬作为“中介费”,就能凭牌子从她的摊位上赎回属于自己的那个物件。

这个小报酬可以是积分,也可以是自己富余的物件。

但因为赎回条件的难度不一,很可能会出现自己付出报酬却没能换到属于自己的物件。

这时候姜栩栩会做主,将确定无人赎回的官方物件交给付出报酬的参赛者,按照规则里的第三个办法,用另外的官方物件换取属于自己的官方物件。

姜栩栩说,

“因为官方物件的局限性,最终一定会剩下几个因为条件苛刻不能被原主人和其他参赛者赎回的物件,所以我额外增加了一条规则。”

姜栩栩指着旁边正在吭哧吭哧帮她写另一批牌子的白术,

“这边牌子上写的是那些没法赎回自己的物件,同时又付不起任何牌子上所需报酬的参赛者可以用作交易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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