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林琳跟姚之璇之间的关系,稍稍有那么一丢丢奇怪。
一开始的关系倒是简单。
大概在两年前,因为工作需要,林琳需要一个人选来帮她分担工作中的繁琐事务,于是她发布了招聘总裁助理的需求。
然后在众多候选者中,她一眼就相中了姚之璇。
其实论综合条件,姚之璇并不是上百个求职者中最好的那一个,但在姚之璇身上,有几个极为让林琳欣赏的点。
一是外形够靓丽。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颜值即正义的时代,尤其是做珠宝这一行,外形靓丽就更是具有很大的优势。
二是性格合她胃口。
在面试时,姚之璇给她的感觉,是这姑娘很干练,很直爽,但又不是毫无城府,不懂分寸,而且反应还很快,有点小智慧。
三是年龄合适。
通常来说,别的总裁招助理,必须得是工作经验丰富的,可是别忘了,当时的林琳自己也才大学毕业两年,同样很年轻,同样的经验不够丰富。
这就是才毕业的姚之璇能幸运地成为她助理的原因。
当然,名为助理,可实际上一开始干的也就是一些相当于秘书干的杂活。
事实证明,她确实没看错人。
姚之璇虽然缺乏经验,但脑袋确实好使,学东西特别快,还特别有责任心,很快,她就在她手把手的教导之下,掌握了玉石成品进销存的整套知识体系,真正成为了她的得力助手。
姚之璇既然得力,那自然很让她满意。
而这种满意,很快又延续到了工作之外。
作为缅籍华侨,林琳的大学虽然是在国内上的,可是到了坪洲这边,她却还是照样缺少朋友。
人总不能只工作,而没有生活。
而没有朋友的生活又是孤独的。
于是,她把发展新朋友的目标瞄准了工作上让她满意的姚之璇。
“走,之璇,陪我逛街去。”
“走,之璇,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慢慢地,工作之余,她开始向同样在坪洲缺少朋友的姚之璇发出了类似的邀约。
很快,她又发现,两人除了性格上稍有差异之外,在审美、爱好等很多事上都极有共同点。
最为关键的是,姚之璇还很有分寸,很能区分工作与生活,懂得以让她最为舒服的方式来与她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