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这颗鸟头可值百贯?(2 / 4)

说完之后,李鬼正要转身离开,却不防一道白光从知县身上飘起,迅速没入李鬼的体内。

刹那间,李鬼只觉得浑身舒泰,似乎就连力气都大了几分。

在冥冥之中,李鬼忽然有所明悟。

刚才那缕白光乃是这狗知县身上的气运,因被他杀了,这气运不知为何竟然为他所夺。

这气运乃是万能之物,就只这一缕白色气运,李鬼便感觉自己实力大进,便是比起自幼习武的人来,只怕也不逊色太多了。

作为穿越客,李鬼对这种事情实在是太熟悉了!

这分明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啊!

当下李鬼思维电转,立即就改变了原本的计划。

他原本想着杀了知县,让自己名声鹊起之后,就亡命天涯,往水泊梁山那边投效入伙,之后慢慢谋夺梁山上的领导地位。

但是现在既然有了金手指,他又何必屈居人下,自己直接拉一伙儿人立旗不好吗?

到时候把梁山上的英雄都给他挖空了,废柴和人渣都统统赶走,重新再造个梁山一百零八将。

以前武力不足,所以才要耍小手段,等自己多杀他几个,气运丰满之后,还担心实力问题吗?

到时候多打几仗,杀他个尸山血海,也来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然后平推天下,面南背北,登基坐殿,岂不美哉?

想到这里,李鬼低头将刀上的血迹在狗知县的衣服上擦干入鞘,再把腰刀取出悬在腰下,然后才将知县衣服剥下,把那颗狗头随意一裹,上面打了个结,拎在手中。

正欲出门,忽然心中一动,以布为笔,以血为墨,在桌后墙上写了几个大字:“贪赃枉法者,杀!”

这江湖上的名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名正言顺。

你若杀官,别人最多怕你。

但是你若杀的是贪官,那大家就都会敬你,就算心中再怎么不喜欢你的行为,也得竖起一个大拇哥,夸赞一句“好汉真替天行道也”。

毕竟贪官乃是全天下所有人的仇人。

君不见就连梁山上的那种货色,都得竖立一杆“替天行道”的大旗吗?

宋江做得,某做不得?

他这边杀得爽了,门外的两人可都被吓尿了。

丫鬟小厮虽然站在门外,但得时刻关注着门内之事,生怕老爷吩咐的时候给听漏了。

屋内突然杀机暴起,顿时把两人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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