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原本是个丫鬟,一个无父无母的丫鬟。
在父母为了给几个兄长娶妻,将她卖掉后,她就将自己定义成孤儿。
她命还算是好的,小小年纪就发育得很成熟,当时侯府的老夫人调查过她的生母,得知生母生过好几个儿子后,十分满意地选中她。
知书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抓住难得的机会,鼓起勇气和老夫人说想读书识字。
老夫人很宠爱孙子,一个识字的丫鬟还能催孙子上进呢,何乐而不为。
知书不管未来自己会不会成为小侯爷的妾或通房,她不愿意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在书香中度过自己的少年时期。
老侯爷去世后,小侯爷守足了孝,然后知书达礼、成熟美丽的知书被送到小侯爷身边。
也许人读的书越多,就越反叛。
知书知道自己今日能书会写是因为太夫人希望她伺候小侯爷,为小侯爷生儿育女,为江家开枝散叶,改变江家数代单传的局面。
她知道自己该感恩,太夫人的目的虽不纯,可她何尝不是养了自己那么多年,让她白吃白住还能读书,过得和副小姐一般。
读过书、知恩义的她该报恩了。
知书其实也想过其他的报恩方式,然而她读过的书、写过的文章和诗句,对定远侯府根本无用,至少没有一个后代有用。
她只能死心,将自己当成一个生育的母体,不必思考就不会痛苦,如同山石草木,如同那些动物,只要能生就好。
然而这人生啊,比戏剧还要荒诞。
在应该情窦初开的年龄里,小侯爷却不开窍,反而迷上赌具,觉得骰子比女人更有魅力。
她也不知该是哭还是该笑,心里却隐隐松了口气。
侯府里的人都为她可惜,老太太也觉得对不住她,她都已经超过婚嫁的年龄,却因为小侯爷耽搁了。
知书心里是不介意的,甚至是窃喜的。
真的没关系啊,她从未怪过小侯爷。
她这么对人说,可惜没有人相信。
太夫人看她的眼神充满愧疚,歉意之下,赏了她很多首饰,允许她自赎后带走。
“知书,你白吃白住还白拿礼物!”小侯爷一脸不高兴,“快给我整理文稿,高工资就要用996——不,007回报懂不懂?”
知书嘴里应着,其实并不懂。
小侯爷有时候总会说一些她不明白的话,不过没关系。
知书一脸淡定地磨墨,反正她能意会到小侯爷的意思,就是想让她多干活呗。
不干活的就如蔷蔷跟柔柔,是要被解雇的。
后来,夫人黎郁云进门,知书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知音。
夫人温柔又可爱,从来不会以身份来看待旁人,也未曾轻视她丫鬟的身份,并不觉得她出身低微、却野心勃勃想化身一道矛想刺破这男尊女卑的世界有何不对。
知
书被家人卖给牙婆后,并未受到什么苦,等她进了定远侯府,日子更是过得不错,至少吃穿不愁,还能读书识字,比在那个生了很多儿子、女儿不值钱的家好多了。
可是被家人卖掉这件事,还是成为她一生的心结。
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将女儿卖掉,就像卖掉货物一般,没有任何尊严,连身为人的资格都要被剥夺。
她是人,也会难过、会痛苦。
她也想像那些男人一样活得有尊严,被家人重视,至少将她当一个人看待。
*
知书伏在案上,奋笔直书。
每次当她埋首写话本时,那种打从心里涌起的不甘、怨恨总会转移,她不知道自己失去的尊严能否从笔下找回来,但她确实很乐意为这世道处境艰难的女子做点什么。
一个小丫鬟进来,禀报道:“知书姑娘,隔壁张家村的村民送了很多礼物过来,他们还送了很多写了字的石板过来,说是前朝的古董,咱们不识字,您能去看看吗?”
知书闻言,大为惊讶,她搁下笔,说道:“去看看吧。”
自从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后,她便留在江家的庄子里,成为江家雇佣的管事。
她可没忘记,自己能有如今的好日子,是定远侯的恩情,既然不用当小侯爷的妾给他生孩子,那就为他工作吧。
话说回来,小侯爷还真的是懒得令人发指,能推给别人的工作他绝对不会亲自做,明明是他自己想改造庄子,结果大部分工作都是她和夫人一起做,他美名其曰做研究去了,其实在实验室偷摸着吃烤肉。
真是岂有此理!
知书走到庄子的待客厅,便见夫人也过来了。
“知书!”黎郁云一脸高兴地说,“明儿咱们回京城住上两天。”